历史

第26章(2 / 5)

他的一杯水饮了一半的时候,唐冬冬的电话过来了。

“傅哥,林治晔已经处理好了,他说他明天就出国,”唐冬冬吸了吸鼻子,继续说道,“还有,吴全华不肯把阿轲的电话给我,他说如果把他开了他就去投奔周家。“

傅斯冕听到后笑了一声,这声笑里的情绪太复杂了。

他觉得吴全华没劲,又觉得欣慰。

吴全华才带了周时轲半年,便这么护着,傅斯冕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冬冬,是吴全华不肯给,还是你没好好做事?”

“让人怪害怕的。”

“那个,还能复合吗?”

傅斯雅垂下头,轻声道:“几率很小。”

“啊?”-

傅斯冕的房间里没有开灯,即使是午后,天光也黯淡非常,所以无法照亮他的房间。

斯冕原本房间的那扇门被从里边拉开了,几乎是瞬间,楼底下所有人都停止了说话,看向楼上。

傅斯冕穿着黑色的毛衣,领口有些歪了,露出一边瘦削的半截锁骨。

他头发也有些长了,显得沉默阴冷。

黑色的针织长裤显得他的腿很长,随着他下楼梯的步伐裤腿摆动。

“下午好,小姑姑。”傅斯冕路过这堆人的时候,脚步稍作停顿,勾起嘴角,对傅清打了个招呼。

电话那边陷入沉默,只能听见唐冬冬逐渐变得慌乱起来的呼吸声。

“傅哥……”他语气惊慌,简直快失措了。

二代们的圈子就这么大,你认识我,我认识他,连成一串儿,唐冬冬要想找到周时轲的联系方式那是再容易不过了。

即使江城和北城相隔千里。

傅斯冕

傅家的老宅,跟他有关的东西已经少之又少,因为如此,房间显得有些空旷。

傅斯冕坐在阳台上,微风常把他单薄的裤脚刮起来,他也像没有感觉似的,手指搭在扶手上,耷着眉眼,将睡未睡,将醒未醒。

他左手的小拇指上戴着一枚戒指,雕刻得精致的叶片缠绕着戒面,精致又给人以生机鲜活。

周时轲喜欢吉他,又会弹钢琴,喜欢写字,掌心不大,手指纤细修长,骨节并不突出,像几截光滑白皙的玉。

本应该戴在周时轲无名指上的戒指,此时此刻出现在傅斯冕的小拇指上,也刚刚好。

傅清立马觉得自己好像被什么蛇类盯了一眼,浑身登时便凉透了。

以往疏离却温和有礼的青年,现在却给人非常强烈的阴郁的感觉,他看起来死气沉沉的,说不上来哪里不对,但就是不对。

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傅斯冕接了一杯水,又回了房间,随着房间门被重新关上,客厅里的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肩膀也跟着塌了下来,刚刚个个紧绷得仿佛死到临头了似的。

“傅斯冕他这,他这是怎么回事啊?”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