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章(2 / 3)

周时轲是个声控加颜控,他喜欢唱歌,对声音好听的人自然就喜欢,而在之后的主动接触中,周时轲对傅斯冕越加无法自拔。

可惜傅斯冕已经高三了,在周时轲还没能把人拿下的时候,他就已经去了大学。

周时轲在接下来的两年,咬着牙,考去了傅斯冕所在的大学,再一次成为了傅斯冕的学弟,没有了不能早恋的校规掣肘,周时轲终于开始可以光明正

窗外的雨下个不停,沙发上的抱枕被丢到了地上,静谧的室内时不时一声抽泣和低喊。

结束的时候,傅斯冕单手就将周时轲抱了起来,周时轲双腿盘在傅斯冕的腰上,整个人都软绵绵的。

“哥,说你爱我。”男孩子闷声闷气地撒娇。

傅斯冕失笑,“我爱你”

花洒里的热水浇下来,周时轲看着傅斯冕将沐浴露挤到手心,有了泡沫之后才抹在自己身上。

顺着衣服下摆探进去,捏了捏周时轲腰上的肉,“又瘦了?”

傅斯冕这么主动,周时轲顿时什么都抛到了脑后,他靠在沙发上,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可能是太想哥了吧。”

男生被压在沙发上,他比傅斯冕小两岁,傅斯冕今年二十三,而他不过刚刚毕业,傅斯冕在生意场和一群老狐狸推杯换盏虚与委蛇,他只需要发愁吉他的琴弦好像不太好用,今天写的词好像也不太好。

他吃的住的,从由表叔提供,变成了由傅斯冕提供。

周时轲是被傅斯冕娇养着的小孩儿-

“哥,我也是,我爱你。”

傅斯冕始终淡然。

周时轲仰头看着傅斯冕,微微有些出神,朦胧昏黄的灯光里,傅斯冕的脸一寸寸变得模糊,和记忆里站在主席台上的穿着白衬衣的少年完全重合。

周时轲因为在家里待不下去了,被发配到申市读书,吃住都由表叔负责。

转学来江城的时候,他正好高一,开学典礼那一天,傅斯冕作为高三学生代表上台发言,他穿着白衬衫和黑色长裤,裤型将他的腿拉得长又笔直,衣角飞扬,他眉眼俊秀清冷,声音从话筒里传出来,让人耳朵都能酥掉。

两人都年轻,身体扛得住各种弄,但周时轲不是很能招架得住傅斯冕,傅斯冕一开始会很温柔,将周时轲哄得晕头转向,说什么姿势就什么姿势。

但真正的傅斯冕是粗,bao直接,是具有攻击性的,每次都能让周时轲浑身颤抖,连声求饶,连手指头都虚了脱。

傅斯冕这次出差两个月,两个人只能通过手机联系,加上傅斯冕本身就内敛含蓄,周时轲埋在傅斯冕的脖子里,重重地咬了他一口。

“乖乖,腿张开。”傅斯冕扶着周时轲的后脑勺,轻声说道。

周时轲的脖颈绷直,双腿被傅斯冕用膝盖抵开。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