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生物行为最重要区别因素就在于自己兴趣——而邰谢尔对人类没兴趣,所以,他今天拿着钢叉来到海上,开始干他认为有兴趣事情——捕猎海毛虫。
海毛虫是种浅海生物,数量不算庞大——事实上,海域里东西,很少有数量十分庞大——因为海洋竞争太激烈,强势物种很多,很难有种动物称霸整个海域,所以,这也就造就海洋动物物种繁多,总数量巨大,但是如果是单某个物种话——数量就寥寥无几。
海洋中数量最多生物,目前是海底人,其他都不算数量庞大。
尤其是海毛虫,因为味道太过鲜美,锡龙很喜欢捕杀他们,几千只锡龙口味都冲着这种物种去,来二去,澳洲这片区域海毛虫数量就锐减起来——以至于直叫嚷着要请刘畅吃海毛虫邰谢尔,竟是在刘畅在他们部落那三天时间内,条海毛虫都没有抓到,让他丧气不已。
“笪叔,你说这里还能有海毛虫吗?”邰谢尔拎着叉子,看着前面出氧口。
“还是脚踏实地感觉比较好。”站在冰面之上,刘畅抬头看眼正午时分阳光——在水下时候,日子从来分不清白天和黑夜,因为无论白天还是黑夜,中海依旧黑暗,海底依旧明亮。
不分白天和黑夜日子,对于个习惯在陆地上生存人类不是什好事,生物钟混乱,会带来精神上极大压力。
所以,站在海面上很长段时间之后,刘畅才再次下水。
下水是因为穿梭机存在,这东西速度很快,而且这些天他连日劳累,身体和精神已经很疲惫,目前他在南太平洋之中,想要回到最近大陆——澳洲大陆,还得几千公里,这路程他已经不想赶。
反正浅海域比较安全,水下穿梭机速度又快,刘畅能省劲儿就不想耽误时间,在太阳底下晒会不暖“暖儿”之后,又再次跳入水下,开起穿梭器就向着澳洲大陆方向前进。
“应该还有吧,昨天在这里看到有个海毛虫冒头来着。”那个被邰谢尔叫做“笪叔”,是个同样拎着鱼叉锡龙,身体看起来十分强壮,他带着七八个捕鱼锡龙,勾头看向水下。
澳洲。
北海岸。
达尔文港。
邰谢尔跟着捕鱼小队行走在海边——他拿着条巨大鱼叉,眼睛看着个花花绿绿出氧口,有些叹息。
前些天刘畅离开时候,其实交代过他多和人类交流,但是对于交流什,邰谢尔其实完全没有兴趣,这几天来,他只再去过内陆次,给人类交换点食物——但是人类那边,没能提供给他更多他感兴趣东西,他也就懒得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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