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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糙汉带娃(3 / 4)

颂只想守着老雁留给他的雾月酒庄,照顾好苗伍拜托给他的老猫蛋丁,用普通人的方式生活下去。

而现在,他的巢穴里多出了一位小客人,成为他生命里的意外。

这只小鸟又弱又傻,却让颂想要收敛自己的心性,为他变得温柔一些,甚至还没有下定决心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这样做了。

“时间……还没到……不走……”酣睡的小蓝鸟喃

执澜又玩了十多分钟,总算感觉到困意,遵循着雏鸟的本能,往身旁的大鸟怀中钻去。

“叔叔,”幼鸟的困意来得比奶娃娃还要快,执澜一会儿连眼睛都睁不开了,绵软的细胳膊搂住颂的腰,脸埋在他的胸前,迷迷糊糊小声说,“叔叔,还有十分钟……我还能再留十分钟……”

这么近的距离,呼吸可闻,灼人心肺。

不等颂做出反应,执澜就闭上了眼睛,很快安静下来。

颂没说话,伸手把自己的枕头挪了挪,和执澜挨近一些,方便他抱着自己,那彻只彻底麻痹的胳膊微微动了动,回搂住柔软的幼鸟。

鹉咬了,这只手不能要了。

好麻,好烫,是一只废手了。

执澜对这种幼稚的游戏表现出巨大的热情,在他看来,能和心目中的“爸爸”躺在一张床上,进行睡前游戏,是只存在于美梦中的场景。

执澜从未感受过,甚至从未期待过,没想到突然就这样实现了,幸福到超出他的想象,比吃了最甜的樱桃还要满足。

得了趣的小鹦鹉顺杆往上爬,故意在颂掌心亲了一下,又把alpha的大掌挪到眼眶上,快速眨动眼睛,用睫毛挠他痒痒。

说话要算话,说了让小崽子呆半个小时,不能食言。

剩余的十分钟似乎格外漫长,足够颂回想了很多。

想他命途多舛的少年时光,想他逝去的亲人老雁,和这些年身边来来往往的朋友,想他与蛋丁多年的争锋相对,最后想到他与自己天性对抗的种种经历。

颂憎恨自己的天性,他不想受制于本能冲动,也没有野心,从未想要发挥自己战斗力优异的血统,与苗伍一样为军方工作。

凶悍的猛禽,留恋的并非广阔的天际,而是一方温暖的归巢。

颂已经进入老僧入定状态,心中默念着复杂的鸡尾酒调配步骤,努力忽略掌心里滚烫的柔软。

可他愈是想要忽略,这种感觉就越清晰,来自执澜的柔软渗进了他的毛孔里,顺着毛细血管汇入动脉,最后伴随脉搏跳动的节奏抵达心房深处。

于是连心脏也跟着变软变烫了。

执澜笨拙却热烈的依赖,是一味剧毒,让颂觉得自己已经毒入骨髓,药石罔效。

只有这样蠢的小东西,才会将一只生性,bao虐的猛禽,当成可以倾心依靠的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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