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塞尔口味向偏重,讨厌这些软乎乎又寡淡营养液和粥,但他知道自己刚刚苏醒,应当用些口味清淡吃食,勉勉强强接受洛白安排。
洛白将红烧肉拉得远些,将腌黄瓜推到他面前:“尝尝这个吧。”因为时间匆忙,只是用醋、盐和辣椒草草腌渍下,腌黄瓜盐味不重,吃起来酸中带甜,辣味适中。冰爽可口,开胃消食,用来配白粥刚刚好。
果然,入口后就感受到腌黄瓜美味。洛白没有没有放太多酱油之类佐料,只是在黄瓜表面浅浅抹点盐,盐虽细,仍有颗粒感在,衬得黄瓜条更脆爽多汁几分。
拉塞尔连吃几条,不得不承认寡淡白粥配上有滋有味黄瓜,胃里暖暖融融,好像也不错……而且米粥被熬煮地香滑烂熟,上层还浮着厚厚层米油,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他大脑仍旧有些昏沉,不记得自己先前已经吃过洛白亲手制作水煮鱼片,只当自己是第次见面就接受弟媳好意,诚恳地夸赞道:“太费心,西维尔能和你这样温柔善良人成为伴侣,真是他幸运。要知道他都这大,朋友没几个就算,从小到大也没见喜欢人,就喜欢到处乱窜,和母亲都很担心他会孤苦伶仃,成为第三舰队最后
浓郁肉类香气,却并不显得肥腻,咸淡适宜,甜而不齁,好像每颗米都变成红烧肉绝佳拍档,甚至比单纯肉更香更美味。
菲丽丝感叹道:“真没有想到,肥肉也能做得这好吃……”
“虽然时间匆忙,只熬白粥和红烧肉,但是烹饪并不算简单。”洛白笑着说,“红烧肉正好营养滋补,适合给你劳累这久补补身体。”
西维尔认同地点点头:“大碗米饭浇上红烧肉和酱汁,确实管饱又解馋,看就是下心思,辛苦。”
拉塞尔在旁边眼巴巴地看着他们吃得正香,恨不得自己也拿过大碗白米饭,浇上浓厚粘稠酱汁,和软烂红亮红烧肉搅和通也全部下肚。
“二十八岁”拉塞尔和八年后面容冷酷中将拉塞尔判若两人,性格还没有被生活打磨得沉稳强悍,看见妻子和弟弟都能大吃大喝红烧肉,忍不住开口说:“不太想喝这个粥——”
只是顶着菲丽丝视线,说出来语气莫名有种委委屈屈感觉,急忙止住话头。
“你刚刚醒来,还不能吃这些味道厚重食物,”洛白耐心地解释道,“而且这几天还不能出院,要直卧床,吃粥易消化。”
“好吧。”拉塞尔也没有坚持,垂着金色眼睫看向手里粥碗。
洛白倒也没有那残忍,让他嘴里苦乏地喝完碗白粥,还配小盒渍黄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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