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为那个角色,去亲自体验生活?”电话里,连导问道。
凌景将吃完盒饭,顺手扔进垃圾桶,然后应句:“嗯。”
作
原来——
原来凌景这穷呀。
穷到都要要搬箱子,穿破衣服,吃白饭。
可自己却在那贵房子,吃可贵可贵小零食,玩可贵可贵小玩具。
“呜。”宋瑜哽咽道,小爪爪拽住木夕手指:“,们起去赚钱叭。”
而小妖怪木夕,也经常混迹在这里。
“你看那个,是不是就是你要找人?”木夕眼尖地指着个穿着破背心,正在搬东西男人。
男人浑身就穿着个破背心加大裤衩,头发有些凌乱,但面容却是俊美出尘。
木夕问完之后,没听到回答。
他觉得有些奇怪,于是低头看宋瑜。
“而且,这个人,好像不是很有钱样子。”
宋瑜:“……”
宋瑜呆住。
过好几秒,他才扒拉着木夕腿,说道:“你能不能带去看看他呀?”
这连着好几天,宋瑜都不知道凌景在干什。
西人,应该不差钱。”
宋瑜闻言,忽然从卧室里扒拉出张凌景照片。
然后,叫木夕来看。
“就是这个人在养哦,他好像很厉害样子,还有人会听他话。他是不是有很多很多钱?”
木夕看着凌景照片,并不清楚他是连续两届影帝,所以,也猜不到财产状况。
他要努力养凌景,不让凌景再来搬那重箱子!
木夕点点头:“好。”
宋瑜没上前去找凌景,而且催着木夕,又把他带走。
殊不知。
就在他们走后没多久,凌景接到个电话。
这看,才发现宋瑜漂亮眼睛里,正包着两泡泪,表情心疼又自责。
“哎,你,你怎哭呀?”木夕有些无措问道。
宋瑜抬起爪爪抹着泪,倔强否认:“没哭。”
他红着眼睛,看着不远处凌景,穿着破衣服,在干完活之后,又随手买份最简单饭,连菜都不加,蹲在路边吃起来。
宋瑜心疼不得。
木夕挺喜欢这个可爱小团子,他点点头,很干脆答应。
很快。
木夕就带着宋瑜,摸到那个乱糟糟地方。
那个地方,在本地还有个名字,叫贫民窟。
在这里住着,都是城市里最底层那些人。
只是,看着眼熟,像在哪儿见过。
木夕皱着眉头,那张看着过分漂亮小瓜子脸上,好半天,恍然道:“这个人见过!”
“就是今天,刚见过。”
宋瑜闻言,顿时捉急:“你在哪里见到?”
木夕犹豫下,还是如实说道:“在个很乱很破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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