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辆空荡荡越野车就很有问题……煦德自认并不像驯鹿那样有吸引力,毕竟他骨头太多,也没有厚厚皮下脂肪与细嫩美味肉——好吧……退万步来说,即便狼群误会他是只很肥美驯鹿,也用不着以将近20多只数量起追赶,毕竟只狼就能吃掉将近十磅肉。
狼原本是种很讲究效率动物。
除此之外,它们其他行为也令煦德觉得诡异而惊人——在最初以及刚才厮杀中,它们并没有和以往那样吃掉人们丢下来猎物或者是被杀死同类,它们只是冷静地,沉稳地将车队冲散,就像是冲散驯鹿群那样,然后进行各个击破。虽然被那个古怪且不怀好意司机路带进荒原,对其他人命运所知不详,但煦德本能地觉得他们很难从死神手掌下摆脱出来——因为狼数量在增加,分出小队回来,它们嘴边皮毛上无不带有鲜明,大片血迹。只有刚从猎物内脏中拔出头来狼才会有这种痕迹,因为它们很快就会自己舔干净。
与其说它们是猎食者,倒不如说是杀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