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他发现其实林峥有胃疼毛病。
“
最近林峥工作比较忙,因为明宇成功已经证明他能力,现在他他正在逐步接受家族核心产业。
这天晚上,林峥快十二点才回来。
他关门,就见大厅中那个原本蜷缩在沙发上睡着人猛地醒过来。他好像还有些恍惚,意识尚未从睡眠中清醒,但是却在醒来瞬间下意识地把目光移到门口。
看见门口站着高大男人,他顿时弯着眼睛笑起来。
他好像因为缓慢发育也抑制他外貌,自从他分化成omega后,好似天比天好看起来。
omega初次会消耗很大体力,这蠢货看样子今天还要强撑着去上班,别是体力不支晕过去。
…………
对朝辞来说,这种事情好像开个头,之后走下去就并不艰难。
林峥开始只是个星期让他去次玉翡华府,后来三四天次,两天次……直到最后便让他住在玉翡华府。
作为只卑微舔狗,朝辞虽然也会觉得自己很贱很可悲,但是还是忍不住会因为自己如此靠近林峥而感到高兴。
句后,就腿脚别扭地离开。
昨天还是太过,他走起路来像只笨手笨脚鸭子。
等门合上声音传来,林峥放下手中咖啡,看向门口处,翠绿眸子在早晨熹微晨光中却显得有些暗沉。
百分百契合度有些超出他想象,昨晚他理智都在崩坏边缘。
但是契合度……又是谁在安排?所谓命运?
而且明明林峥自认对这蠢货算不上好,但是他看见林峥时候却总喜欢笑。
喜欢弯起那双偏圆桃花眼,露出对小梨涡,眼睛里都像是藏着细碎星星。
林峥抿抿唇,换鞋后便往里面走去。
朝辞也连忙站起来,围着他转,因为刚睡醒,声音还带着些软糯:“你吃晚饭吗?在厨房熬粥,吃点好不好?”
林峥忙起来便不吃饭,仗着alpha体质好便不把这些当回事,朝辞却是很担心。
这就够。
朝辞想。
已经比他想象过最放肆梦境都要好。
他将自己生活重心完全转移到林峥身上,就这样,不去想未来和本质。
年多后个秋日夜晚。
他明明根本不喜欢这个平平无奇人,也不可能喜欢这样人,但是因为所谓信息素,他在他面前就陷入这种没有理由狂热。
这个omega,又平庸,又蠢笨。
被他折腾晚上,吭也不吭声,刚刚在楼梯口看他眼就走。
林峥抿抿唇,给宋秘书发条信息。
让他送些omega营养剂给朝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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