嚼嚼嚼,大凤脸蛋可爱地鼓起来。嚼嚼嚼,有点无聊,她突然想到昨天去市区,买好几本杂志回来。顺手拿本杂志,先看看封面。十大潮流
从早上睡醒开始,爬起床,直到吃过早餐。尽管已经照过镜子,知道自己形象如何。头红色长发依旧没有好好梳理,然后扎成双马尾,凌乱不堪像是鸡窝般。虽然是好好刷牙、洗脸,不过纯粹是习惯使然罢。棉布睡衣还穿在身上,脚上还穿着拖鞋,反正不用上班,也懒得出门,差不多就好。送走大家,大凤站在玄关合上门。
抓着头发,脚都舍不得抬高些。像是懒婆子,大凤回到自己房间,然后坐到书桌边,从笔筒拿支笔。
“她眺望着重叠群山,走进原始森林,深邃幽谷秋色映入眼中……”
平时就喜欢写点东西,心血来潮拿去投稿。没有想到居然通过,还得到稿费,成为个作家是大凤自己完全想不到事情……倒是不能说作家,只是写点小说罢,难登大雅之堂。不是讽刺社会黑暗杂文,没有慷慨激昂文字,只有无病呻吟,只有情情爱爱。在她心目中,也就是小小写手罢。当然,大家平时叫老师、大文豪、天才美少女作家,还是很喜欢就是。
“沿着南城溪谷下山,走过叫做苏桥村庄,她站在山麓……”
大凤写得飞快,倒不是因为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主要是她在赶文,所以想到什就写什,而不是慢慢咬文嚼字。不是连载,其实不需要那着急,然而已经答应编辑,新书会在月底交上去。老实说,还有相当部分原因,原本得稿费不知道珍惜,每天吃吃吃,到处玩玩玩,已经没有多少钱。没有办法,必须好好努力。
“杉树亭亭如盖,双手撑着背后岩石上,她向后仰着身子,望着树梢。暗绿叶子遮蔽苍穹,四周显得深沉而静谧……”
很快写完页,大凤靠在椅背上,双手十指反扣着伸直,舒展着身体。紧接着她看眼放在书桌大大台灯旁边闹钟,心想,仅仅是过去那点时间,自己已经写那多字,真是太佩服自己。既然如此,必须好好犒劳下,劳逸结合嘛。
想到这里,大凤顿时离开房间进厨房。翻箱倒柜好会儿,找许多羊羹和麻薯装在个糖果盘里面。
她重新回到房间,回到书桌边把糖果盘放下。写行字,吃口羊羹。再写行字,吃口麻薯。食物残渣掉在手稿上面,不能继续写,于是口气吹掉。顿顿,不能三心二意。点心实在太美味,果然还是吃完再写吧,不着急那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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