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采用错误分类,但无论如何,这个过程都占据们整个精神生活。每天都有上百万个事件在们周围发生。们不可能处理得那多事件。如果们想要考虑它们,就只能将它们分类处理。
开放态度被认为是种美德。但严格来说,开放态度并不存在。新经验必须被编订进已有类别之中。们无法将每件事情都视为新鲜、独无二来处理。如果们这样做,那过往经验还有什用处?哲学家伯特兰·罗素(BertrandRussell)曾用句话总结过这个问题:“永远保持开放心灵是颗永远空虚茫然心灵。”
(2)分类过程会尽可能多地将事物归入某个集群。们思维中存在种奇怪惰性。们喜欢轻松地解决问题,而解决问题最轻松方式,就是将问题迅速归到合适类别之下,并以此方式预先判断其解决途径。人们常说,海军医务兵只会把所有向他求助病人分成两类:如果对方身上能发现伤口,就涂些碘酒;如果没有伤口,就给病人些盐。生活对于这位医务兵来说很简单;他整个职业生活都围绕着这两个类别展开。
这观点也可以用这种方式阐释:即们大脑倾向于在不影响完成所需行动前提下,选择最为“粗略”方式对事物加以分类。如果医务兵因为在医学实践中过于草率地做出诊断而遭责备,那他在接下来诊断中,可能就会针对不同病人,做出更为细致分类。但如果们即使使用粗略过度概括处理事务,也能说得过去,们就会倾向于这样做。(为什?因为这样做更轻松。除非们对该领域充满强烈兴趣,不然耗费额外心力让人不快。)
这倾向对们目前探讨问题所产生影响已经很清楚。白人雇主下意识地将胡安日常行为泛化为“墨西哥人都很懒惰”,而不是根据员工个人情况做出判断,并探究他们行为背后真实原因。如果用个简单公式就能把自己祖国千三百万公民概括到起,即“黑人是愚蠢、肮脏、低劣”,那生活就可以大大简化。只需要避开每个黑人。有什比这更容易呢?
(3)分类使们能够快速识别相关对象。每个事件都有些标志,们根据这些标志来选择应用哪类预先判断。当们看到只鸟胸口长着红色羽毛,们会告诉自己“这是知更鸟”。当们看到辆汽车疯狂地左摇右晃着冲过来,们就会想到“司机喝醉”,并据此做出反应。位深棕色皮肤人会触发们脑海中对于黑人所形成任何主导印象。如果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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