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我们来说,却只能重复过着磨菇和等待的日子,即使一张政治宣传单也比我们一成不变的日子有趣。一点变化是需要的,犹如一个太平了十年的小村庄需要一桩谋杀案来吸引外界的注意和调整一下文化、生命观的发展,于是路易士找我和爱德华用三把六弦琴和一个半嗓子组成一个自弹自唱的、自娱的和业余的三重唱合唱团。
七十年代中期,受到西方潮流、嬉皮思想和摇滚歌谣影响,本地志同道合的年轻人喜欢聚集一块筹组一个以电子吉他和锣鼓为主的乐队,讲究一点的,则再加上电子琴、喇叭和其他吹弹打击乐器,练习到相当水准后,有人就会鼓起勇气参加由一批私人团体举办的一年一度全镇乐队大赛,名列前茅的乐队不仅声名大噪,还会经常被邀往各种团体举办的宴会或舞会中表演,虽然酬劳并不丰厚,但是已经使这些小毛头受宠若惊了。路易士找我们筹组合唱团,多少是受时势影响吧?只不过我们的伴奏器具是三把木吉他,还没有喧哗粗野到能够参加比赛。
这个我现在想起来仍然觉得好笑的乐队兼合唱团完全在路易士的热情感召下形成,他甚至半开玩笑说这个别具一格的合唱团如果公开演奏,可以对此地歌坛产生某种承先启后的催化作用。路易士是一个苍白清瘦的、说话细声细气的男子,但是唱起六七十年代充满呐喊、控诉和个人主义的西洋摇滚歌谣时,他的额头到脖子立即泛出一片健康的红色,充满破坏力的嗓子简直像一具电锯啃啮一棵千年死树。唱抒情歌曲时,他的歌唱风格就会倏地一转,颇有小家碧玉的幽怨和消暑意味。他曾经三度获得全校独唱比赛冠军,在国际青商会举办的全镇独唱比赛中,只败给一位受过正统训练的女声乐家,屈居亚军。如果是在大都市,我相信他早就被传播公司网罗,塑造成一个广受欢迎的热门音乐歌手。这样一位人物要组一个三重唱,别人当然没有话说,问题是我和爱德华。爱德华还好,中学时他曾经是合唱团团员,又对歌唱多少有些兴致。而我,我是完全不能唱的,我只能在刷牙和洗澡时鬼叫两句。兴致和能力是相对的,我唱得不好,自然也没有想到要在这方面用功。我认为我是浴室型歌手,爱德华勉强说得上是客厅型,而路易士则完全是舞台型,浴缸、沙发和雷射33只有在超现实的绘画和诗句里才会一块出现。
我小时候听过家里一只母鸡模仿公鸡司晨,我知道那是怎么回事。
不过我和爱德华至少还有一个优点:我们的六弦琴都弹得不错,这就变成路易士大做文章的地方。
“雷恩,你那手从什么传教士学来的古典吉他,全镇找不到三个弹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