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读到产生种介于性交和呕吐之间感受。每每好像会有点讽刺或反语修辞,又总是会被作者对于约翰尼·希普那种几近病态文字迷恋压制、掩埋,然后完全读不到——这也显示出作者耐力和能力不足。全文对话很少。(引述文中话:“这根本不需要任何言语。把自己扔向她,她湿润地敞开自己,迎接,然后是躯体对话,夹杂着些喃喃自语和叽里咕噜,来自已经脱序肝胆,那两具躯体进行着富有节奏猛击。”)
对于个不带感情读者如来说,约翰尼外表很有可能像狄安娜对约翰尼而言样,是令人生厌。他花很多时间钻研自己胯下、腋窝、脚指头、脏到发硬内裤、满是污秽鞋子、留有痕渍衣服、剪断须根气味……对气味执迷,简直像他对自己山羊般生殖能力和他对人生坦诚,以及那种他对别人从不流露爱意,却总能像花蜜之于蜜蜂样吸引到女人能力,这种种“生命现象”证据。
他会因自己对地理或者方位认识而缺乏安全感。他顾及自己要给旅途预留时间,所以连从戛纳到尼姆都恨不得乘坐喷气式飞机。但旺斯离蒙彼利埃可不近,而且卡马格地区大多数公路还未向旅行者开放。
这本书,就像你所能想象到那样,在它开始地方结束——约翰尼·希普,两眼迷蒙,宿醉未醒,打着饱嗝儿,装着满肚子自膨胀,在艾格莫尔特(那就是书开始时他出现地方),等着被搭讪。任何男人(或女人)如果还有清醒意识,就应该快点开车离开。
《分离之物》(作者:玛戈·彻丽)
这本书讲述是个叫作劳拉敏感、年轻、工人阶层女孩人生故事(她如果真叫劳拉,她定是工人阶层出身,无论如何,都怀疑她可能属于偏下层中产阶级,当然这是每个人都觉得再平淡无奇不过种出身——尽管拥有这种出身确实有很多人,甚至是最多人同属阶层)。劳拉得到份去牛津读英文奖学金,在那里爱上位叫作塞巴斯蒂安年轻男子,但那个男子却没有爱上她,而且更可能是塞巴斯蒂安爱着自己最好朋友休,他们起求学、起度过军中岁月,而此刻在起灿然地读着英文,还起在牛津大学戏剧协会里演话剧。
劳拉先在好几个章节中,痛苦于是否该跟几个年轻男子上床,或者跟其中个男子度过几个文雅浪漫夜晚。她处子之身终于献给个人,却不是塞巴斯蒂安,而是休(休体形较小,但更强壮,更有肌肉,比他细若柳枝似好朋友粗糙不少)。自此们才有段微弱有趣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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