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拉戈奈尔后来怎样,是不是已经死去,我不知道。她是先离开寄宿学校的,在我动身回法国之前她就走了。她回大叻去了。是她的母亲要她回大叻去的。我相信我记得那是为了回去结婚,大概她遇到一个刚刚从京城来的人。也许是我搞错了,也许我把海伦·拉戈奈尔的母亲非要她回去不可与她后来发生的事混在一起也说不定。
让我再给你说说这是怎么一回事,看看这究竟是怎样的。是这样:他偷了仆役的钱,去抽鸦片烟。他还偷我们母亲的东西。他把衣橱大柜翻了个遍。他偷。他赌。我父亲死前在双海地方(25)买了一处房产。这是我们唯一的财产。他赌输了。母亲把房产卖掉还债。事情到此并没有完,是永远不会完的。他年纪轻轻居然试图把我也卖给出入圆顶咖啡馆的那些客户。我母亲所以活下来就是为了他,为了他吃饱,睡暖,能够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她为他买下昂布瓦斯(26)的地产,是十年省吃俭用的代价。仅仅一夜,就被抵押出去了。她还付了息金。还有我已经给你说过的树林伐下卖掉的收入。仅仅一夜,就把我那快要咽气的母亲偷得精光。他就是那么一个人,贼眉鼠眼,嗅觉灵敏,翻橱撬柜,什么也不放过,一叠叠被单放在那里,他也能找到,藏东西的小角落,也被发现被翻过。他还偷亲戚的东西,偷得很多,珠宝首饰,食物,都偷。他偷阿杜,偷仆役的,偷我的小哥哥。偷我,偷得多了。甚至他的母亲,他也会拉出去卖掉。母亲临终的时候,就在悲恸的情绪下,他居然立刻把公证人叫来。他很会利用亲人亡故情感悲恸这一条。公证人说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母亲遗嘱里用牺牲我的办法把好处都转给她的大儿子了。差别太大太明显了,叫人觉得好笑。本来我应该查明底细才好说接受或不接受,但是,我保证说,我接受:我签了字。我接受了。我的哥哥,眼睛也不敢抬一抬,只说了一声谢谢。他也哭了。在丧母悲恸的情感下,他倒是诚实的。巴黎解放(27)的时候,他在南方与德寇合作的罪行显然受到追究,他走投无路,来到我家。我本来对那些事不大清楚,他遇到危险在逃,说不定他出卖过许多人,犹太人,他做得出。他倒变得十分和气了,他杀人以后,或是要你为他效力,他就变得多么亲热似的,一向如此。我丈夫被押解出境(28),没有回来。他表示同情。他在我家留了三天。我忘了,我出门,在家我是什么都不关闭的。他翻箱倒柜。我为丈夫回来凭配给证买来存着的糖和大米被他翻到,一扫而光。他翻到我房间里一个小橱。居然让他找到了。他把我全部积蓄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