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册;似乎,成长就在于此。
不经意间第二次动笔,恰在弯弯曲曲、狂野不羁十六岁。那是趁着场恋爱余波,这在当时看来是天大事,足以决定切;但随着岁月流逝,它逐渐褪色、风干,如今已经无法复原陪伴走过那场爱情那种唯爱至上感受。唯独件事令记忆犹新。当意识到切已经结束时——即便不是在心里,至少也是在时间和事件上——觉得有必要记住切重要精彩片段:细节,聚合点,谈话拐点,个别对白。想先把它们记录下来,等日后有机会再来写作。线性叙述在这里派不上用场,因为线索本身就不很清晰。当时记下切不该被忘却。随手抓起每张纸片上都写下三言两语,它们能够立即在当时记忆中还原个事件:某次对话,某个街角,某个玩笑,某句誓言。所有事件都顽固地阻挠意识为其编排顺序,无论按照首字母排序,还是时间先后。因此决定:有朝日,也许就在不久将来,会将所有这些碎片统统放进父亲那顶漂亮从未戴过灰色礼帽,然后随便抓出张,动笔开写,张接张,件事接件事,个点接个点,直至温柔乡地图最终绘制完成,从而为自己竖起座纪念碑。后来,那三四十张纸条在书桌抽屉里四处散落;再后来,悄无声息地掉进搬家、重新布置、突击扫除窟窿里。
说来令人难以置信,如今已经记不起那三四十张纸条当中任何张,而在若干年前,曾经那地害怕自己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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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个想法本身——凭借断断续续提醒和回忆,将自己或共同故事从已知或想当然黑暗中扒出来——却至今令振奋。这拯救性工程初始阶段变得习以为常——打电话时记在信封上潦草字迹,工作日记中随手写下只言片语,杂乱无章、随时增加却无暇审视无形编目卡:所有这些构成如今日常。只是,能够与之谈论过去人,却日渐稀少。
但直坚信,总有天,会完成部家庭之书,这曾度被视为毕生事业,而且不单纯是个人生,而是众多人合而为生。因为,侥幸成为整个家族中第个,也是唯个有机会向外界发声人——不再是家庭内部私密交谈和体己话儿,而是面向集体经验火车站台。他们中所有人,活着或死去,都不曾被人注目,生活没有赐予他们任何留下痕迹、被人记忆、置身于聚光灯下机遇,平凡无奇使他们无法引起普罗大众兴趣——这切,在看来,都是不公平。方面觉得必须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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