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里往外看。“我很了解你,宝贝。没准儿最后你的球不知怎么就掉到人家的院子里,而你不得不过去捡回来。”
所以,我只好趴在窗户旁边,隔几分钟就问“现在能去了吗”,她每次都回答:“再给他们一点儿时间,好吗?”
这时电话响了。当我能肯定她正心情愉悦并且全神贯注在电话上时,我就拽着她的袖子问:“现在好了吗?”
她点点头,轻声说:“好吧,但是放松一点儿!我马上就过去。”
我太兴奋了,忍不住横穿了马路,但我努力在接近卡车的时候保持了礼貌。我站在车外朝里望去,破纪录地保持这个姿态挺长时间,但是这太有难度了,因为差不多等到
遇见布莱斯•罗斯基的第一天,我就对他怦然心动。呃,好吧,实际上我对他完全是一见钟情。是因为他的眼睛。他的眼神里有某种东西。他有一双蓝色的眼睛,在黑色睫毛的勾勒下一闪一闪
的,让我忍不住屏住了呼吸。
六年了,我早就学会隐藏自己的感觉了。不过想想最初的日子,还是让人哭笑不得。最初的那几年,我想我大概是太执著地想跟他在一起了。
事情起源于二年级开学前两天,虽然几周之前就有了先兆——妈妈告诉我,有一家人要搬到对街的新房子,带着一个跟我同龄的男孩。
足球夏令营已经结束了,街坊邻居没有一个人陪我玩,真是无聊死了。附近也有几个孩子,可他们全都是大孩子。对我哥哥们来说当然不错,可我却只好一个人孤零零地留在家里。
妈妈也在家,不过她有的是比踢球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反正她是这么说的。对于当年的我来说,没有什么比踢球更好的了,尤其是跟洗衣服、刷盘子、拖地板比起来。但我妈妈不同意。单独
跟妈妈待在家里就有这个危险,她会抓住我帮她洗衣服、刷盘子、拖地板。而且她绝对不能容忍我在做家务的间隙踢两脚球。
保险起见,我在屋子外边晃荡了几个星期,生怕邻居来早了。真的,足有几个星期。为了自娱自乐,我开始跟我的狗“冠军”踢球。大多数时间它只能把球扑住,毕竟狗不是真的会“踢”球。但它有时会用鼻子去捅。不过,球的气味对狗来说一定是难以抵挡的诱惑,因为到最后“冠军”总会试图把它吃下去,然后输球给我。
当罗斯基家的卡车终于到来的那一天,我家里每个人都欢欣鼓舞。“小朱莉安娜”终于有个玩伴了。
作为一个极度敏感体贴的成年人,妈妈硬是让我在家里待了足足一个小时才出门见邻居。“给他们留点时间伸个懒腰,朱莉安娜,”她说,“他们需要一些时间休整。”她甚至不允许我从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