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某个地方。”他回答,不带多少感情。
那天之后,们经常在起。下班之后去他房间,起在房间里吃晚餐,然后做爱。每次都只待几个小时而已。没有放任何东西在他那里,衣服也从来不在酒店送洗。
差不多两个礼拜之后,那张吐舌头照片寄到,却已经错失时机。觉得很没有意思,到最后也没有拿去给他看,随手夹在个可以翻页相架里,放在公寓角落。偶尔看见会有些遗憾,后悔那个时候没有用手机把他那张翻拍下来,因为真地真地喜欢他那个表情。
某次和他做爱时候,突然起种愚蠢念头。这个念头让开始尝试吃避孕药,只因为想和他在起,有那种真正极致亲密接触,甚至不能容忍避孕套零点零六毫米橡胶厚度。直到很久之后,终于知道,那根本没有什两样,至少身体没有敏感到那个程度,体会不出两者之间差别,甚至是在高潮那刻。而且那次尝试后来证明是失败,不适合普通长效避孕药,整整个月都断断续续不规则地出血。
天晚上,漫长叫人窒息前戏之后,们失望地发觉又出血。主动提出
要上班。”
保时捷时速百七十九公里,们很快就看见纽约那片冰冷灯火通明天际线。两个人在城市角落里小餐馆吃晚饭,狼吞虎咽,而他慢悠悠地告诉,他作为“HotelKid”经历。和斯蒂芬·刘易斯样,他也有个任酒店经理父亲,上小学之前几乎都在蒙特卡罗、阿伊克斯或是嘎那大饭店里度过。九七六年回到美国时候,他几乎不会说英语。
“九七六年!”存心嘲笑他,“你真够老。”
“你那个时候还没有出生。”他承认。
点头:“连出生队还没排上呢。那年爸爸二十岁,已经在间工厂工作三年,个月大约挣四美元。”
他没有对四美元这个数字表现出太多惊讶,那会有点不礼貌,而且反正是完全没有关系另个世界事情。
“那整年,父母都在打离婚官司,持续两年或是两年半时间,记不清。”他继续说,“‘酒店孩子’生活打那个时候起中断,不过二十几岁时候又开始。”
“究竟是什东西在吸引你?”问他。
“很多东西,父亲,他是最沉着最有风度人,每个人都喜欢他,也喜欢。”他说,“而且,在那种大饭店里,任何事情打个响指就能做到,任何东西想要就能得到。”
想得没错。扬起边嘴角笑下,问他:“他现在在哪里?你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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