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世界上最在乎就是这份工作。每天都是八点半之前到公司,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下六十个小时,从不偷懒,交出来东西总是得到好评。爱这份工作,从几千个应征者手里抢来职位,有机会参加面试都是名校毕业生,第年薪水就超过十万美元。即使不爱,任何脑筋正常人都不会舍得放弃吧?为什会觉得“不在乎”?不过这些话显得那单薄,此刻再说也说服不任何人,更不能改变已经做出决定。
所以,只是笑下,简单地回答:“性格原因。”例行公事地感谢她“段时间来对帮助和照顾”。走出办公室时候,开始检讨自己,也许真是因为看起来“不在乎”。至少最后回答就很好地映证她观点,甚至不愿意再争取次!
幸运或者不幸,自检讨还没来得及得出结论,RonaMorgan就像从街边捡个弃儿样,把捡回去。听到这个消息时候,暗自得意,满心以为所谓“性格原因”终究不及能力重要,说到底还是有人会要。不过,二十四岁并不知道,命运就是那奇怪,喜欢把你带到你最害怕梦魇里,考验你最薄弱处,二十四岁不会想到,有天还是会有人对说:“因为,你不在乎。”然后,放弃。而,仍旧没有勇气去解释,其实是很在乎。
不管后来怎样,那个时候,着实高兴阵儿,因为得到份好得没话说工作合同,也因为新老板是RonaMorgan,独无二RonaMorgan。Rona是英国女人,至少三十五岁,史密特和谢林顿律师事务所SeniorCounsel,刻板保守dressingcode永远挑战者,今天她穿得像麦当娜,明天她又成杰奎琳·肯尼迪。电梯里、走廊上她无数次吸引目光,她长得很美,声音温柔,轻轻慢慢地吐着个又个英国味儿元音。同时,坊间流传关于她逸事也让知道,她实际上绝对不像看上去那好对付。有很长段时间,Rona是偶像,想如果做得足够好话,十年之后,就会是她现在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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