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听警察说。接到她妈妈电话,是20号。菲菲19号就没回来,她就报警,到20号,警察让们去认尸体。20号赶回家,和她妈妈块儿去……就是……就是菲菲……她妈妈直接哭晕过去。也不好受。警察说,是在绿地那里,绿地棵树后面找到……还是那边环卫工找到。那个畜生没有把她藏起来,现场也留很多证据。警察说,可能是流窜作案,可能是没有预谋犯罪,可能抓不到凶手,可能很快就会抓到。们那几天就直等着……什事都做不,只能等着结果……还有好多认识人,假惺惺地来安慰,在背后说闲话。他们说菲菲个女孩子,晚上跑到绿地…………因为动手打人,还被带去派出所过。唉……”
“嗯,之后呢?”
“之后,就是过两个月,到九月时候,那个办案警察就打电话给们,说凶手抓到。他让们不要激动,们暂时不能见凶手。好说歹说,他才透露些。那个凶手,那个畜生,就是个渣滓,是个老混混,没工作,到处混日子,就不是什好东
2011年7月26日,调查到罗安路412号地址,查找到该地址原为光莘区绿地,2000年建成。2001年4月19日,光莘区绿地发生强*杀人案件。案件被害人为米雨菲,27岁,民庆市人,公司职员;凶手为李翰,31岁,民庆市人,无业。该案件于2001年9月11日侦破,2003年1月7日宣判。李翰背叛有期徒刑十三年,现在正在服刑。
附:城市历史规划图影印件;案件卷宗及判决书影印本。
2011年7月28日,联系到米雨菲父亲米浩正。音频文件07120110728.wav。
“您好,米先生,冒然打扰您,真很抱歉。”
“没关系。你们是为菲菲那个案子来吧?那个案子已经过去很久啊。”
“是,案件已经过去很久。们报社正在做个专题,有关女性人身安全。令千金案件,很有典型性,所以们希望做个回顾。如果触及您伤心事,们很抱歉。”
“嗯,没什,已经过去那久……说实话,对这个女儿关心,是有些不够,那时候,经常在外地出差。她主要是和她妈妈起,是被她妈妈手带大。她也直很独立,很坚强。没有想到……都这样,她妈妈是完全受不,都搬到其他城市去……”
“嗯,这点们也有调查到。方女士并不愿意接受们采访。”
“那是当然。她啊……唉……”
“那,米先生,能请问下当时案件经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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