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时候,名古屋带有种叫“藏垃圾”游戏。孩子先在地上画地为牢——确定个四方形区域,将某特定垃圾,比如火柴棒大小截树枝或稻草、小石头埋在“牢房”泥土里,由其他孩子找出来,可说是缩小版“捉迷藏”游戏。小时候觉得有趣极。
青年时代,在穷困潦倒又无聊得发慌时候,和朋友想出将“藏垃圾”游戏改成适合成年人玩游戏,乐在其中。和朋友轮流负责藏东西,比如将张名片藏在桌上某处。桌上杂乱地摆着书、砚台、香烟、烟灰缸等,五花八门。游戏就是在桌上杂物丛林里藏进张名片,通常把当时受欢迎朝日牌或敷岛牌附滤嘴香烟盒,抽出里面用来支撑厚纸,将藏匿目标名片卷得细细,再塞进去。也想出把名片面涂黑,贴在黑盆子底部隐藏手法。这个游戏可以消磨掉整天。
侦探小说中经常融入这类“隐藏”趣味。罪犯躲起来,而侦探将其找出来。最出色例子应该就是爱伦·坡《失窃信》。它反过来利用人类心理,不是藏起来,而是正大光明地摆在眼前。切斯特顿稍作改动,用于藏人,写下《隐形人》(TheInvisibleMan)。邮差这个职业成盲点,明明人就在眼前,人们却对他视而不见。这又被奎因用到长篇《X悲剧》中,乘务员及渡船验票员身份就是隐身衣。明明就在眼前,人们却丝毫注意不到。
诡计通常都是为隐瞒某些事情才会使用,但这里想举几个自古以来就直使用藏东西或人诡计。藏匿物品中,以宝石、黄金、文件最多。参考过去记下来“诡计表”,首先关于藏宝石地点,极端例子有将宝石藏在身上伤口中、让天鹅吞进肚子或窃贼自己吞下等;而普通藏匿办法如肥皂里面、乳霜瓶乳霜中、口香糖里,或者把项链挂在圣诞树上琳琅满目装饰品里面等。
把宝石吞进肚子里办法,事后还得再从排泄物里找出来,女性把东西藏在特殊位置,这种办法在小说中反而普通。不过藏在伤口手法,像是为藏点儿小东西而伤害自己肉体,或把东西塞进既有伤口中,这种必须承受莫大痛苦做法,让人感到莫名刺激。笔记中,使用这类诡计作品有比斯顿《麦纳斯夜明珠》,但想应该还有其他例子。《鲜血淋漓》[9]这部戏中,主人公身处土仓库熊熊火焰中,为抢救代代相传挂轴,切腹后将之塞进自己脏腑之中,这个构思虽然不是为“隐藏”,却是最为刺激种。
至于小说,构思妙不可言让人难忘有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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