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芒既出,所向披靡。
噗通声。叼着自己尾巴狗子如同石化般从床垫上直直滚落下来,两眼发直,盯着沈十安久久不能回神。
“你觉得怎样?”沈十安回头看他眼,然后对着镜子调整皮带和领口,“觉得还不错,挺合身,里面正好还能加件羊毛衫。”
而且考虑到战斗需要,布料弹性极佳,沈十安做几个深蹲,又尝试性抬腿踢两脚,都活动自如不受任何影响,黑色短靴在空气中踢出几道轻微爆破声,可以预料如果击中目标身上该是怎样番效果。
“寻寻你怎不说……”沈十安转头看,立时吃惊:“你怎流鼻血!”
狗子躺在卧室乳胶床垫上啃三个苹果,沈十安还是没从更衣室里出来。
“安安,”沈寻百无聊赖,翻半圈去咬尾巴上毛:“你换好衣服吗?”
“好。”
更衣室门被人推开,片刻之后走出来道修长挺拔身影。
沈十安走到镜子前面,系好袖扣之后抻抻衣角:“怎样?”
赶紧抽出几张纸巾垫在大狗鼻子下面:“哪里不舒服吗?头疼不疼?肚子呢?是不是发烧?”
养狗子这长时间,无论是奶狗时期还是奶娃娃时期都从没见到他身体出过什毛病,吃嘛嘛香比谁都壮,流鼻血这着实是破天荒头次,沈十安又急又慌,正准备带他去科研楼做个详细身体检查,就见狗子如梦初醒般晃两下脑袋,“没事。”
“没事,”沈寻又重复遍:“……就是突然有点热,然后心跳有点快,估计是因为房间里温度太高。”这种情况他自己也是第次遇见,好像有团
镜子很长,正好将他整个人都映照其中。
这不是沈十安第次穿制服,以前大学军训时候也穿过迷彩,这类服装最大特点就是身材好穿着看起来越好,身材差点穿着看起来就越差那点味道。
沈十安当初穿迷彩服军训时候被校新闻社抓拍张照片,照片里长腿细腰唇红齿白,连汗湿头发都湿得恰到好处,最后被宣传处看中贴在校园网主页上当年多招生广告。他“冰山美人”名头就是因此才传播开来。
而不管是当初那身迷彩服质感版型和如今这身定制作战服相比,还是当初大新生青涩和如今利刃队长气场魅力相比,都称得上是天壤之别。
林阮说得没错,能在末世之后打出名气服装厂果然有些真本事,作战服剪裁流畅质感绝佳,穿在他身上无处不合适,黑色皮带紧束腰间,与黑色短靴交相呼应,整套制服如同柄点缀着金、黑纹路墨绿色剑鞘,鞘中藏着把绝世神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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