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其他任何证据后,这才小心地往外退,同时确认没留下任何脚印,匆匆逃走。
第二天刑警来访,自信十足点儿也不惊讶。刑警万分抱歉,含蓄地表示,知道遇害友人保险箱存有巨款人,他都得逐拜访,由于现场留下枚指纹,拿它同指纹库中指纹档案相比较,并没有找到相符合,明知冒昧,但是由于也是死者朋友当中知道保险箱藏有巨款人之,因此希望能采集枚指纹。在内心暗自窃笑,同时装出对友人之死伤痛不已语气,边表达遗憾边按下指纹。
“想必,刑警先生正到处寻找那穷其生之力也不可能找到指纹主人吧!”
得到意外巨款喜悦麻痹神经,对此事并未多想,立刻叫车前往平日游乐场所。
两三天后,同位刑警再度来访——后来才知道那位刑警是警局名侦探——若无其事地走进客厅。当看到面前刑警,眼中掠过道若有似无笑影时,心底深处恶魔发出声近似呐喊呻吟。刑警貌似整暇以待,桌上放着张纸。脑袋团昏乱完全无法思考,事后才反应过来那是逮捕令。当眼角余光瞥向那张纸时,刑警已迅速靠近并将双手用绳子绑住。仔细看,门外还守着另名神情严肃巡查,只能束手待捕。
就这样,被捕入狱,即使入狱,愚蠢依旧感到安心。确信不管怎样都不可能查出杀人证据。但您猜怎,当初审法官当面宣告罪状时,事态发展惊人到令张口结舌地步,就连身为犯人都忍不住露出哭笑不得表情,因为所犯下错误实在太令人啼笑皆非。
那显然是太大意,只是令犯下如此低级错误是谁呢?想,那正是兄长恶意诅咒。他从开始瞬间就已知道。从个小小误解起始,到杀人罪东窗事发——这个无可挽回令人胆寒结果为止,他直默默看在眼里。
话说回来,那实在是个可笑到荒谬疏失。认定是兄长指纹,其实是自己,用摄影专有名词来说,那是自己指纹负片。手指在无意中沾到些许墨水,擦下手指上墨水,以为擦干净,但部分墨汁依旧渗透到指纹纹路凹陷处,这样手指再印到本子上,就印出个指纹“负片”。
对于自己这个无意间犯下愚蠢疏失,实在难以接受。可是听闻之下,才知道这样疏失并非首创。依稀记得审讯时,初审法官曾主动说过个故事:
他说那是大正二年发生事,在福冈,收容所里某个德军战俘之妻惨遭杀害(4),逮捕到个嫌犯后,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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