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奥伯里
飓风街一二二九A
这可有趣了,首先因为目前有个名叫罗伯特·奥伯里的年轻人正蹲在牢里,罪名是因嫉妒唐纳·威尔森与黛娜·布兰德交往而杀死了他。其次是黛娜·布兰德生前一直住在,而且死在飓风街一二三二号,就在一二二九A号对面。
我没有在本子里找到我的名字。
我把本子放在一边,开始翻阅带回来的文件。这次依旧是费力读完许多没用的东西后才找到一些有意义的——用橡皮筋捆在一起的四封信。
了半条街,来到拉特里奇街区。
我一只脚刚踩上通往律师办公室的破旧阶梯,便停了下来,打量一样东西。
那东西藏在一楼一个昏暗的角落里,几乎看不到。是一只鞋,躺在鞋子不该躺的地方。
我收回踏在楼梯上的脚,朝鞋子的方向走去。现在我可以看见脚踝、黑色的裤脚和上面连着的腿。
我为接下来会看到什么做好了心理准备。
信都装在拆开的信封里,邮戳上的日期显示它们是平均每隔一周寄一次。最早的一封是六个多月前的。信都是写给黛娜·布兰德的。第一封——也就是最早的那封——还不错,就情书而言。第二封有些离谱,而第三封和第四封完全是热情又失败的求偶者的蠢行典范,特别是考虑到他追求了很多年。四封信的署名都是伊莱休·威尔森。
我没发现能明确告诉我为什么查尔斯·普罗克特·道恩先生认为他可以从我这里勒索到一千块钱的线索,但有许多值得思考的事情。我借助两根法蒂玛〔2〕激励我的脑袋,然后下了楼。
“去看看能挖出多少关于一个名叫查尔斯·普罗克特·道恩的律师的事。”我对米基说,“他在
我发现查尔斯·普罗克特·道恩先生纠缠在两把扫帚、一个拖把和一个水桶中,卡在楼梯背后和墙角之间。鲜血从斜着贯穿他前额的伤口上流出来,染红了他的络腮胡。他的头朝后扭向一边,这个角度只有在断了脖子的情况下才能做到。
我对自己引用了诺南的话:“该做的事还是得做。”我从一侧小心翼翼地拉开死者的外套,清出外套内袋里的东西,把一个黑本子和一沓文件转移进我的口袋。另外两个口袋里没找到我想要的东西,而剩下的口袋需要移动尸体才能够到,我懒得那么做。
五分钟后我回到了旅馆,从一扇边门进去,避开了大厅里的迪克和米基,走到夹层搭乘电梯。
我在房间里坐下,检查战利品。
我先拿出本子。那是一本便宜的人造皮封面的备忘录,任何文具店都能买得到。里面记了一些零零碎碎的事情,对我毫无意义。还有三十几个没有意义的名字和地址,只有一个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