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如果,a和b曾经在起,”元霄为让柯勤更好理解,用“在起”这个词,“但是b死,可是a直直没有忘记他,最后过十几年,b出现”
“靠,假死”
“可以这理解,反正a就
元霄打个车,赶到柯勤正在喝酒酒吧。
柯勤给他点杯鸡尾酒,随后开始讲他小说“你说这个破镜重圆梗,他妈写过啊,写过好几次”他正准备说,元霄打断“等等,录个音。”
元霄打开手机录音,接着掏出个巴掌大笔记本和钢笔,副好学生听讲模样“你说。”
柯勤“爱情是什爱情就是”他先吟段诗,随即道,“这种破镜重圆梗,玩就是长情。曾经在起过,他们又因为某些原因分开,后来时隔多年又遇上,会在起般只有两个原因,性吸引,或者心里还忘不对方、或者对方变得更加优秀、更加吸引你。”
元霄认真地低头记笔记。
有太大把握。
他发给柯勤听,柯勤赞不绝口“你现在进步好大周毅修肯定会后悔,他放走个人才”
元霄问他“你听时候,脑海里有什画面浮现吗”
柯勤说有“现在在撸串,喝可乐,戴着耳机听这首歌,有种身处法国私人酒庄,桌上摆着杯波尔多外加那种几千刀克牛排感觉,大气”
“有这贵牛排吗”
“不过,”柯勤喝不少,大声说,“哪怕这样写,可是点也不相信哪有过十几年,依旧长存深爱呢假如真这爱,当初为什会分开呢”
元霄“可能有不得已原因”
“不可能,没有这种人,初恋出国读书第二个月,就开始跟白人约会。”柯勤提起伤心事,趴在桌上说,“你知道十几年还不忘初恋,是件多难得事吗也只有书上才会这样写。”
元霄却蓦地想到白问霖。
虽说称不上是爱情,可情感都是相似,他为什为什能那久、那久以后,还记得自己呢
“应该有,反正书里都是那写,主角吃饭必须要贵,要是顿没有六位数,就是作者没有见过世面,反正主角喝红酒都是百万起步。”柯勤边喝可乐边说,“你可能是太钟爱古典乐,你风格和以前不太样,但是说实话,是很好听。”
元霄说“实际上这首曲,是为电影里男女主重逢所谱,可是没抓住那种感觉。”
柯勤“硬要说缺点,节奏有些慢,重逢得是轰轰烈烈。”
“弄几个版本,都给你听听。”
柯勤听完后选个,开始在电话里向元霄传授初恋相逢经验“太多,电话里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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