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全然不同的气氛,身边的人也感染到了我,我很快就把这本书读完了。环境在某种意义上完全能影响一个人,我想起了小时候听说的一个故事,一个伟人可以在菜市场安静地读完一本书。伟人之所以是伟人,就是因为他们做了常人所不能做的事吧,算了,我做不了什么伟人,能在图书馆安静地读完一本书已经让我心情愉悦,真是一种已经久违了的感觉。
一到下午,整座城市就又规律而喧闹起来,这让我觉得上午去的图书馆简直像是另外一个世界。一切又回归了之前的模样,书店里,人们说话的神态、翻书的表情,甚至窗外络绎不绝的人群都是一样。畅销书架上几乎摆满了关于旅行的书,不是谁又去了什么地方做“沙发客”,就是谁背上行囊远走他乡,有些书的书名只差了几个字,但不妨碍人们买下这些书。也就这儿有一些人了,相比起来,在名著区徘徊的人少之又少,可以说是到了
多书,几乎都是管理类和心理类的,卡耐基的全集很厚,放在了中央,有一次我顺着书架看过去,还赫然看到一本《资本论》。
“看啊,你别看我这样,我还是会读书的。”他又看向我手里拿的书,“不过很少读你拿回来的这种类型的书,派不上用场。”
“派不上用场?”我疑惑道。
“没有立刻能用上的技能,那些故事也不一定记得住,过了一段时间就忘了。”他说。
“嗯。”我点头。
“一个人读什么样的书,基本上就能看出他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夏诚似乎想对自己的看法做出补充,说道,“反过来也一样,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才能读得进去什么样的书。你手里的那本书,看起来就不像是我能读进去的。对我来说,性价比太低了。”
夏诚说的话我总是需要琢磨一会儿,但我没能想多久,他就催促我赶紧出门,我便回到房间里整理发型去了。
直到下个周六快要到来的时候,我才想起还没有把《傲慢与偏见》读完。
我这一周都干了什么来着?我努力回想,但除了酒局和上课以外,想不到自己还做了什么事。我好像只是不停地上网,社交网络上流行起一个叫“偷菜”的游戏,到点儿就能偷别人家的菜,以此获得积分。仔细想想这个游戏好像一点儿意思都没有,可我还是乐此不疲地玩了很久,明明手头就有一本书要读。
到了周六,我难得起了早,九点半就醒了,夏诚还在睡觉,我便小声洗漱。趁着还有些时间才需要工作,就想到去图书馆把剩下的书读完。走在学校的路上,我发觉周末的清晨有一种跟夜晚截然不同的惬意,到图书馆时发现人还不多,我关掉手机,强迫自己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