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蜥蜴》(九三五),那《阿势登场》与《黑蜥蜴》也算是形态稍有差异二部作吧。此外,评论集《幻影城》也是正、续二卷(九五二年、五五年)。回忆录也有两册,分别为《梦与真实》(九五八)、《侦探小说四十年》(九六二)。
综观乱步作品,大部分都以二部作告终,几乎没有续写到第三部作品。大概不只是因为“这个人没办法长久持续同件事”(《侦探小说十年》)吧。认为乱步二部作志向,定有更深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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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有些消息灵通读者会说,江户川乱步改编泪香作品,除《白发鬼》、《幽灵塔》以外,不是还有本《死美人》现代语译(九五七)吗?不过实际执笔人,据说是冰川珑,他以乱步名义几乎手包办切工作,包括把成人取向作品改写为少年读物切细节。《死美人》或许是不允许像乱步亲手执笔那样大刀阔斧地改写,与泪香原著相较,趣味大减。泪香《死美人》很有趣,但尽管情节完全相同,乱步译《死美人》却枯燥无味。
而这些缺点,在乱步执笔《白发鬼》及《幽灵塔》中完全看不到。不愧是带着满满自信来挑战改写,成果非凡,但乱步怎会想到做这样尝试呢?对于自己作品,乱步留下数量惊人解说文章,但对于改写动机,却完全没有交代,所以这只是猜想,昭和六年(九二五)四月乱步开始执笔《白发鬼》前,同本杂志《富士》上,从前年九月开始,连载约年黑岩渔郎(泪香儿子日出雄笔名)改写《幽灵塔》。杂志委托乱步时,送本样书给他,乱步会不会是读之后,惊愕于那犹如茶渣般枯燥无味,激发自己能够写得更有趣斗志呢?而这个时候,也许是乱步意识到,改写成功前作无可厚非,这样念头生平第次被乱步贴上正当标签。
在这之前,乱步就有将爱伦·坡短篇《跳蛙》(Hop-Frog)及《人面狮身像》(TheSphinx)改写成乱步版欲望,关于后者,虽然末竟以终,不过前者被改写为《跳舞寸法师》(九二七),与爱伦·坡原著相较,也是部能够表现其独特性作品。连载《白发鬼》同时,乱步发表《目罗博士不可思议犯罪》,虽然是被德国H.H.爱华斯(HannsHeinzEwers)怪奇短篇《蜘蛛》(DieSpinne)触发灵感,也同样具有与原著共存价值。
不过,以昭和六年(九三二)四月为界,乱步似乎抛弃执著于原创洁癖。过去通俗长篇虽然没有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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