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真吗?谢谢叔叔!
出口袋时,他发现重量似乎有些不对劲儿,于是急忙查看信封正面,奇妙是,收件人并非阿冬,方正字体写着难读男人姓名,翻过来瞧,这哪儿是什情书,信封背面以活版印刷字体详细印着某家公司名称、地址和电话,而里头装是新得能割破手十圆钞票,格二郎颤抖着手指数,不多不少恰恰十张,这是别人薪水袋啊。
瞬间,格二郎以为自己在做梦,又觉得做什天大坏事,慌手脚。但仔细思考后,发现不分青红皂白地认定这是情书,只是他误会。刚才年轻人八成是个扒手,不幸被刑警盯上,不知道该逃到哪儿才好,便故作悠闲地骑上木马想瞒混过去,可心中仍是不安,所以把偷来薪水袋塞进恰巧在他前面阿冬口袋里——肯定是这样。
随即,格二郎有种发横财膨胀喜悦。信封上写着名字,知道失主是谁,但反正对方定已死心,而扒手也自身难保,总不可能跑来说这是他东西,把赃物再要回去吧。就算扒手找上门,只要格二郎推说不知道,他也没辙。再说,钱原来塞到阿冬口袋里,但她肯定完全不知情,整件事最后定不之。这说,能使用这笔钱。
但做这种事,老天爷是不会放过你。即使扯些可有可无歪理,但依旧改变不占小偷便宜事实。老天爷看得清二楚,怎可能就这罢休?不过,你不正是因为这样老老实实、畏首畏尾,才会窝窝囊囊地没出息到今天吗?这笔天赐横财,你又何必平白扔掉?能不能就这算还在其次,假如有这笔钱,不就能遂自己心愿买东西送给那个可怜到让人同情阿冬吗?橱窗里昂贵披肩、她喜欢深红色和服衬领、发夹、腰带甚至是和服,只要节省点,不都够买上整套送给她吗?
然后,你就能看见阿冬欣喜、接受她由衷感激,要是她答应和你起吃饭……啊啊,只要下定决心,这些都可轻易实现。怎办、怎办?
格二郎把薪水袋深深揣进胸袋,在那里踱过来又踱过去。
“哎呀,叔叔真是,在那种地方穷磨蹭个什劲儿?”
就算那是廉价脂粉、就算因技术太差使她看来像戴着个花脸面具,总之阿冬化好妆从洗手间里走出来。格二郎见她那个模样,听着她那撩拨自己内心嗓音,突然产生个奇妙念头,做梦似脱口说出惊人话:
“哦,阿冬啊,今天回去时候,买那条披肩送给你。把钱带来。怎,吓着没?”
话出口,尽管音量小到只有两个人听得见,格二郎仍忍不住吓大跳,连忙想掩住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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