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司直:“会不会凶手是个屠夫?往日曾见屠夫将未卖完肉带回家去,有时候就用草绳系提在手中,那人追杀李莺儿时肉块跌落,碰巧被李莺儿跌倒时碰到。荤油不好清洗,所以凶手哪怕知道自己留下证据,也只能匆匆离去。这样吧,马上去得善大街问问附近可有屠夫类人居住。”
蔺承佑忽道:“不觉得不对劲?胡季真与李莺儿年岁相当,个是少年郎君,个是穿襦裙小娘子,胡季真还骑着马,遇到危险时谁会跑得更快,岂不是目然。凶手暗害胡季真时都可以不留下半点线索,为何在追杀莺儿时反倒狼狈起来?”
“这——”
“要并非是同个人,要凶手在暗害李莺儿时遇到意想不到波折——”蔺承佑
找陈仵作,再去办事阁寻严司直。
严司直正仔细核对胡季真和李莺儿两份卷宗,抬头看到蔺承佑,忙说:“蔺评事,已经把两案相似处都整理出来。”
蔺承佑坐下来看,共三处:
第、两名受害者都被邪术取魂。这是种极为罕见作案手法,基本可以确定是出自同人之手。
第二、两名受害者都住在义宁坊。
第三、遇害前都去过得善大街。胡季真是回家时必须经过得善大街,李莺儿是在楚国寺坠井,而楚国寺就在得善大街对面。
“从这几点来看,很难不怀疑凶手就是同人。”严司直说,“而且凶手很可能就住在得善大街附近,可惜胡季真案凶手留下线索太少,不然还可以总结出更多共同点。”
蔺承佑把手中东西放到桌案上:“严大哥先看看陈仵作写验尸呈,李莺儿鞋底上沾不少油,经查验是豕油类荤油,前日去楚国寺检查李莺儿坠落那口井,也发现井沿有处手印,手印上栖满苍蝇,料着也是荤油。昨日再次去核对,发现那手印与李莺儿右手大小相吻合,说明这是李莺儿落井前抓井沿留下,两下合,猜她出事前跌倒过,只是手掌摁到地上肉块之类东西,所以并未擦伤,反而蹭到手油。”
严司直讶然翻阅验尸呈:“手上有荤油,脚底也有荤油,难不成李莺儿出事前去过肉肆之类地方?”
“可是那附近没有肉肆,甚至连店肆都无。”蔺承佑想想,“问李莺儿当时女伴,说她们是相约出来游玩,当日直到进楚国寺,李莺儿都还是好好。看李莺儿妆扮,并不像个邋遢之人,鞋底和手弄满荤油,不可能不清洗,所以这应该是她丧失意识前那瞬间发生事,之后虽然丢魂魄,却执意找到井边去,大约是糊里糊涂想洗手,却不慎跌落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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