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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一场狩猎(2)(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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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下鹿角上丝带后张恒清点下这段时间自己收获,距离狩猎游戏开始才过去半个小时时间,他手上已经有两条红色丝带和三条黑色丝,总计16点积分,效率惊人。

不过张恒并没有因此自满,因为他知道西蒙那边只要不是运气太差,跟他收获应该也差不多,甚至可能比他还要多。

所以张恒没有怎停歇,就继续向着树林深处进发,他决定沿着树林中小溪走,因为靠近水源地方通常也是动物们最爱活动区域,在这附近撞上猎物几率也更大。

虽然这片森林范围并不算太大,但是相比之下,那三十三头猎物数量更少,而且野生动物们并不是静止不动靶子,它们会四处乱跑,会挖洞,会藏进不知道什地方去,甚至些倒霉还会被别野兽给吃掉。

毕竟距离它们被放入森林已经过去十个小时,谁也不知道在这十个小时里它们身上都发生

风吹过树叶,发出哗啦哗啦声响。

只麋鹿警惕竖起耳朵,然而除树叶声响外它没有听到其他声音,之后它又努力翕动两下鼻子,同样什也没嗅到,这才再次安下心来,麋鹿重新低头,准备继续吃草。

但是就在它低头刹那,枪声却是突然响起!随后可怜麋鹿还没搞清楚发生,就命呜呼

张恒走上前去,半蹲在地上,解下鹿角上黑色丝带。

还好,刚才他难得次性碰上只绑着红色丝带野兔和只绑着黑色丝带麋鹿。

所以在接下来二十分钟里,张恒虽然也遇到不少动物,但是戴丝巾个也没有。

不过张恒没有着急,依旧很是沉得住气,只是按照计划继续向前走去,直到在溪水边遇到这次比赛对手。

看样子西蒙也和他选择

张恒没有选择立刻开枪,因为无论他选择向谁开枪,另家伙听到枪声后都会逃跑,所以张恒决定冒次险,摸出腰间匕首,利用自己刺客潜行能力,摸到那只野兔旁边。

之所以先挑野兔动手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野兔身上积分比麋鹿要高,万张恒计划失败,没能用匕首干掉野兔也可以中途换枪,至少能拿到这5点积分。

不过结果比张恒想象中要来顺利多,他选择从下风向接近,那只野兔丝毫没有察觉危险已经降临,还在安心刨洞,但是下刻就见刀光闪,野兔甚至都没感受到痛苦脑袋就已经搬家

大概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另麋鹿似乎察觉到,仰起头来。

只是它四周望圈,却并没有能看到张恒,最终也倒在猎枪下,步入野兔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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