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身高呢,你说他差不多有六尺高,又是怎推断出来?”张恒问道。
“唔,这就需要点技巧,”福尔摩斯道,“模拟他们当时……唔,位置,女方在下男方在上,之后对照脖子上淤痕,可以确定手掌方向和角度,进而算出行凶者大概身高和差不多。”
福尔摩斯侃侃而谈,终于在上菜前把之前推论全都给理清。
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刚开始咋听结论时候感觉很神奇,不可思议,但是旦知道推论过程,好像也就没有那神秘,就好像是魔术师魔术。
“正向推理很容易,比如看到面包就知道是早饭,但是反之就不然,这也是侦探需要锻炼能力,你如果想学话可以先从猜职业开始,从个人衣袖、鞋子、食指拇指茧皮、指甲盖、衬衫、表情等等猜出他所从事是什职业,比如你身后那桌先生,只靠观察就能知道
现地方其实没多长时间。”
“约翰纺织厂是上游离这里最近纺织厂,也是最先怀疑地方,另外她头发里还找到些蓝色晶体,是硫酸铜遇水后形成五水硫酸铜,而巧合是约翰纺织厂隔壁正好是家化工厂,这也是最后做出推断最重要依据。”福尔摩斯道。
“百闻不如见,这样已经将刑事侦查已经提升到近乎精密科学水平吧。”张恒也发出由衷赞叹。
福尔摩斯听到夸奖虽然没说什,但是脸上表情看起来还是很受用,顿顿继续道,“至于关于行凶者推论,说穿也没什不起。”
“愿闻其详。”
“们都知道行凶者想要占受害者便宜,但是遭到那个孩子激烈反抗,她很勇敢,直在和对方搏斗,但是奈何双方在力量上差距太过明显,所以她最终还是没有逃脱,不过那个家伙也没舒服太久,就被被害者抓破皮肤,虽然尸体在水里泡有很长时间,但是指甲缝里依旧残留有部分皮肤组织,这大概也是他恼羞成怒原因,气之下动手掐死她。”
“等等……你说这孩子是被掐死?”
“没错。”福尔摩斯很肯定道。
“可是她头部不是被重击过吗?”张恒问道。
“就像说,两人之间有过番搏斗,从伤口痕迹来看倾向于认为她脑袋撞到桌子,不过并不致命,真正让她致死还是窒息,不是在水里窒息,而是被人扼住咽喉,她脖子上有淤青,但是泡水后就很不明显,般人估计不容易发现,至于说他们认识也很正常,在当时那个时间,天已经黑,如果是不认识男女,几乎不可能共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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