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难以隐藏对生命饥渴。
他本应缓缓滑行前进,但现在却跳跃着。哈拉德要是看到,定会说他像发情期雄鹿样莽撞。
生命与存在本质就是种奇迹,充实,无所缺憾。
当他来到斯德哥尔摩,搬到阿姨家里后,他就避免长时间窝在阿姨家里,积极地熟悉城市各区域环境,使整座城市变成自己地盘。
他乘坐地铁来回往返,试图熟悉所有路线与车站名称
环顾左右,他在两旁商店斗大橱窗中看见自己身影。他终究不是隐形人。他并没有被人群散发热气所融化,周围人群几乎无视他存在,反而让他脱离群体。
他头发染成酒红色,向后反梳。他身材修长而瘦弱,肤色蜡白。就如同妈妈常戏称,他拥有双美腿。
嘴里叼着根香烟,他细细审视自己。
他知道自己在模仿谁:瑞典画家达多笔下那个垂死花花公子。他可是他偶像。
也许就是这项特质使他与科彭镇其他人迥然不同。
拉斯穆斯走在赛格尔广场与茅草广场之间步道上,如同隐身在人群中匿名者。
同个清爽冷冽秋日,本杰明被好几位布兰教堂街上住户拒绝,但还是顺利地在位可能接受耶和华教义老妇人家里留下本手册。此刻,他刚步出布兰教堂街大门。
两人尚未相遇。
尚未相识。
促成他俩相遇进而相识旅程尚未真正开始。
在那里,青少年点都不像垂死花花公子。
他们都像白痴,群蠢透臭乡巴佬。
他看起来就老练多。个耳不聪目不明、狂荡不羁死灵魂。
美中不足是,他眼神总是不争气地背叛他意志。
他眼睛总是达不到半开半闭标准,完全没有花花公子那种玩世不恭。他眼睛又大又蓝,常闪动着喜悦。无论他如何努力摆出满不在乎表情,整张脸最后总是裂成充满好奇微笑。
还有两个月。现在,时机未到。
巧合是,两人在这个清爽冷冽秋日都感到相当快乐。尚未遇见对方缺憾还只是胸中若有似无、缺乏明确定义忧虑感,只是潜意识里隐约意识到,自己生命尚未完满,还在追寻。旦发现追寻人事物,他们将不会错过。
仍然相当快乐。
拉斯穆斯并未感受到秋季寒意,在嘈杂热闹人群中,他反而觉得闷热。
面对看似永不退散人流,他感到惊异不已。行人只匆匆瞧他眼,没人有时间注意他存在,他反而喜欢这样。他们不会瞪着他,不会特意停下来,对他指指点点,更不会高声辱骂他。他就在这里,在他们当中游走,他不是个体,只是人潮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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