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沧元图 > 大明春色 > 第十七章 扛鼎只儿戏

第十七章 扛鼎只儿戏(2 / 3)

这时圣上的声音道:“曹国公但说无妨。”

李景隆不慌不忙,从容自若地抱拳一礼,“圣上,那高阳王一身力气不假,可是只有匹夫之勇,有勇无谋,何足为惧?高阳王便是能以一敌百,又能敌控弦百万?”

景隆稍缓一口气,又道:“魏国公是不是太夸大其词了?纵观今古,能运筹帷幄、能率领大军的名将,有几个是靠匹夫之勇,亲自上阵冲杀的?”

好!说得好!黄子澄听到这里,差点喊出声来。

终于有人说了明白话!如此一来,放走一个有勇无谋的郡王,黄子澄那天没吭声,又有什么过错?所谓社稷大臣,忧天下、掌大政,哪里能对每件无足轻重的小事,也面面俱到?

高阳王勇猛过人,此事不至于如此。故,臣有过,瞿将军有功。”

朱允炆那音色较细的声音道:“燕王次子果然非比寻常,此事魏国公已经尽力,朕不再责罚。”他稍作停顿,又道,“吴忠,明日早朝后,你见着瞿能,叫他留下来。”

“奴婢遵旨。”

就在这时,曹国公李景隆道:“圣上,臣请奏。”

黄子澄微微侧目,循着声音注意到了李景隆,他对李景隆是很有好感的。

黄子澄沉下心一想又认定:李景隆的这番话,圣上一定能听进去。

黄子澄常伴君左右,还是比较了解圣上的。当今圣上,不太愿意那些居心叵测的人,把什么责任都往皇帝头上怪……一些大臣,就是喜欢推卸责任,一股脑儿都说是圣上的意思。

那天亲口说送走燕王诸子的人,确实是圣上。不过李景隆这么一说,圣上就没什么错了。

果然不出所料,朱允炆马上就开口道:“曹国公言之有理。”

黄子澄听罢,心里松了一口气。他暗自又看徐辉祖,只见他好像刚刚吞下了一坨污物

李景隆出身大将之家,父亲曹国公李文忠是太祖麾下一员得力干将,乃开国大将,虎父无犬子,李景隆自己也常修兵法。偏偏是这样一个名将之后,李景隆竟然还饱读诗书,文采风流!

文武全才,也不过如此。

关键是,很多老将都主张娘里娘气、不痛不痒的拖沓“推恩法”,李景隆却支持“削藩”。这简直是在支持黄子澄自己的主张,雪中送炭的力挺。

由是,黄子澄越看李景隆,越是顺眼。只见李景隆身材颀长,玉树临风。景隆的身份虽是武将,但完全不像有些武将一样邋里邋遢、一脸是毛……比如魏国公徐家那俩人,徐辉祖简直是个农民,徐增寿简直是个,bao富的土财主。

而景隆边幅修剪得干净,衣着得体,须发整齐,整个人给人干净整洁的感觉,看着十分舒服。他举止也很雍容儒雅,风度翩翩,这才是皇家贵胄的范。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