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那种东西要是买现成的,恐怕没有我能穿的吧。”周尽欢为难道。
霍恒让他站起来,伸手在他的肩膀两头摸了摸,又让他抬起手臂,沿着腋下一路摸到了腰间。
周尽欢穿着厚厚的棉服,倒是不觉得痒,只是霍恒的举动太突然又太亲密了,让他想起了昨晚做的那个梦。
霍恒量完了他的腰,
周尽欢的眼睛都瞪圆了,连连摇头摆手:“不行不行,外头人那么多,我做不到的。”
“周老板。”霍恒忽然正色了起来:“错过了这次机会,你可能这辈子都看不到曹雪嵩的《水漫金山寺》了。”
霍恒是故意这么说的,话音刚落周尽欢的眉毛就塌了下来,脸像失去水分的橘子,恹恹的没什么精神了。
“别犹豫了,你都没看过现在的自己扮起来的样子,又怎么能断定一定会被发现?”霍恒继续激他:“还是说,因为你两年没唱戏了,所以功架什么都忘记了?”
周尽欢学了十几年的戏,基本功是早就融进骨血里了。就算他现在真的不能唱,也不能接受在这方面被轻视的。
一听说要穿旗袍,周尽欢就明白霍恒指的舞伴真的是要男扮女装了。
他的肩膀不宽,腰细腿也够长,以前穿戏服的时候身段就无可挑剔。现在比以前瘦了不少,扮起来肯定会更合适的。
可是要他穿着旗袍装成女人出现在那种场合里也未免太不合时宜了。一旦被人识穿了,他顶多让人羞辱一顿赶出来,霍恒要怎么办?
霍恒是去谈生意的,可千万不能被他连累的遭人耻笑又丢了生意啊。
他叹道:“算了,我还是不去了。”
何况质疑他的人还是他引为知己的霍恒。
他咬牙同意了:“好,明天试试。”
霍恒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过头去,用倒水的动作来掩饰嘴角绷不住的笑意。
“可是……”在霍恒倒水的时候,周尽欢又犹豫了。
“可是什么?”霍恒转身看他。
霍恒问道:“为什么?你不是很想听曹雪嵩唱戏?”
周尽欢凝着眉头:“想是想,但那种地方被人认出来我是个男的,轻则要你陪我一起丢脸,重则可能会影响到你谈生意的事,还是不要了。”
见他这么为自己考虑,霍恒开心之余不忘安慰他道:“你有唱戏的经验,不会轻易被人拆穿的。何况这里是天津,没什么熟人。这次去谈生意也是秘密进行的,我没有声张。”
周尽欢还是抿着嘴唇不同意。并非他认死理,而是霍恒的生意他赔不起。
霍恒也知道如果不打消他的顾虑肯定不能成,于是退一步道:“这样吧,明天还有一天的时间。我们先去买衣服化妆,试试看在外面会不会被认出来,不会的话你就可以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