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好好观看;在见与所见之间斟酌选择,将事物华丽外表层层剥去,也许就足够。当然,要做到这些已经很难。
说到那少年,先记起是他留影,然后才记起他真人模样(后面你就会理解这是什意思);另方面,相比她留影,确定更清楚地记得那女人真人模样。她纤瘦高挑,用这两个词来描述她样子其实还不够贴切。她穿着件算是黑色、算是修长、算是漂亮皮大衣。那天上午风(现在不算微风轻拂,也不冷)吹起她金发,勾勒出苍白阴郁——这两个词也不够贴切——面庞,她漆黑眼睛衬得周围世界静止而孤独。她目光犀利如两只迅疾鹰,如两道冲向虚空洪流,又像是两股由疾风裹挟幽绿淤泥,落在猎物身上。形容不出来,只能试着去感受。像刚才说,由疾风裹挟幽绿淤泥。
公平地说,少年穿着相当体面。他戴着副黄手套,敢说是他哥哥,他哥哥读定是法律或社会学;看到手套指尖从外套口袋里露出来真是滑稽。有好会儿没看到他正脸,只看到侧面,他侧影看上去并不笨,像受惊鸟儿,像弗拉·菲利波[3]画笔下天使,像块米布丁。从这个少年背影看来,他想学柔道,还曾为个观念或者个妹妹跟别人打过几架。刚满十四岁,也许有十五岁,看得出来他衣食无忧,但是从父母那里定要不到分零花钱,所以即便只是买杯咖啡、盅白兰地或者是几支烟,他都要和小伙伴们合计好会儿才能决定。他走在街上时候,心里想着女同学们,或者想着要是能去电影院看场最新上映电影,买几本小说、几条领带、几瓶绿标或白标威士忌该有多好。在家里(他家定是体面,中午十二点准时吃饭,墙上装饰着浪漫主义风景画,门厅黑洞洞,玄关立着个桃花心木做伞架),时间缓缓流淌,他要成为母亲骄傲、父亲翻版,要写信给住在阿维尼翁姨妈,要好好学习。所以他更愿意待在街上,十五岁他拥有整条河流(尽管他兜里没有分钱)和这座神秘城市,拥有门上标牌、战战兢兢猫群、三十法郎袋炸薯片、对折两次色情杂志、像衣兜样空空荡荡孤独、对美好邂逅渴盼,以及对新鲜事物热爱,它们像风和大街样触手可及,即使他无法完全理解,也依然能够让他全情投入。
那个少年,或者任何个少年生活轨迹都大致如此,但现在尤其是他,落单,被金发女人喋喋不休困住。(并不想喋喋不休,但是刚刚飘过两片长长、边缘参差不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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