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古的形式。[2]徽宗之前的宋朝皇帝从未试过这一任务。宋朝建国之初,宫廷曾对唐代留下来的150卷《大唐开元礼》(今存世)稍作修订,然后以《开宝通礼》(今佚)之名颁布。[3]此后,礼制规范的修订时有发生,但完整的法典则从未制定过。
《大唐开元礼》规模宏大,内容丰富,也许正是因为这些特点,要想替代它恐怕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这部著作阐述了大约一百五十种不同礼仪的具体步骤,例如太学祭孔,祭祀雨神、雷神和风神,以及册立皇后的礼仪。针对每种礼仪,该书都为负责*员提供了具体指导,首先是要提前完成的事情:是否要事先节欲、筹备必要的用具、准备祭祀食品、选择行礼日期等。书中还明确说明,参加者在行礼之日应于何时到达,应当站在什么位置,并提供了祈祷的文字。在描述完礼仪本身的步骤后,《大唐开元礼》还说明如何使相关人员及物品都回归原处。徽宗的大臣就是以这部礼制巨著作为编纂新礼制规范起点的。
议礼局开始这个项目时,徽宗承诺亲自审阅他们呈递的每项建议。为了说明自己希望看到的是哪种典籍,徽宗派人给议礼局送去御撰的十卷冠礼著作(冠礼是男性的一种成年礼),并让他们用作范本。[4]这部著作最终于1113年完成,几乎完整保存了下来(二百二十卷中有两百卷存世),其中前二十四卷提供了与许多礼仪有关的说明,如安排奏乐、公告格式、礼服和卤簿,以及在各种仪式上列席的*员名单。内容最多的一部分(第25—135卷)是关于吉礼的,包括皇帝本人或别人代表他在郊祀祭坛、太庙、景灵宫和皇陵举行的祭祀,还有针对五方帝、四方众神和日月神等规模较小的祭祀。此外,书中还指导地方官如何祈雨或祭孔,在自己家里或祖祠中祭祀祖先的礼仪。第136—156卷是宾礼方面的,包括新年和冬至的集会,其他小规模集会,以及如何接见外国使节。只有八卷内容是关于军礼的(第156—164卷),包括如何接受君王投降、派遣军队、宣布胜利和狩猎。接着是嘉礼(第165—206卷),包括如何庆祝皇帝诞辰和季节盛会,以及不同品衔(从皇帝到皇储,再到王爷和公主、宗室,最后到普通人)的婚礼和冠礼。最后十四卷关于凶礼,内容包括发布从帝王到普通人的讣告、慰问家属、准备沐浴和穿戴吊服等事宜。
《政和五礼新仪》的正文开始,是徽宗御制冠礼“指挥”,以及前言,是徽宗和编纂局*员之间的书信往来,这些资料有助于我们想象当时编纂这部巨著时的很多考虑。徽宗在项目完成的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