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长弓星系战,如果不是自己在玛尔斯得到隐形技术,又有道格拉斯十九集团舰队配合打汉弗雷个措手不及,以自己战术指挥能力,想要用当时那支填人家牙缝都不够几艘破烂匪军战舰去俘虏两支象级舰队,简直是白日做梦!
由此可见,当初拉塞尔和比尔纳多特出人意料地致将自己放在冲锋陷阵位置上,确有他们道理。
有万夫不当之勇,可冲锋陷阵,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是为将。
有临机决断之智,可运筹帷幄,率万马千军若如臂使指,是为帅。
这两者,是截然不同。
胖子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天才。
在他看来,天才是那些随便扫眼书就能倒背如流,随手做点什就能被称为某某家,要作品卖上天价还生怕抢不着,要就见谁灭谁,名留青史千古寂寞混蛋。
如莫扎特,如爱因斯坦,如黑斯廷斯,如索伯尔。
所有东西到这些大脑构造和常人迥异家伙那里,就自然而然成为他们自己。过目不忘还举反三。不但不费什劲,反倒去芜存菁,再挥洒出来就让人惊艳得恨不得扒开他们脑子看看里面究竟有些什。或者干脆离得远远,眼不见心不烦。
和这些天才混蛋比起来,胖子觉得自己顶多是个混蛋。
名勇冠三军大将,或许能够让麾下将士追随效死,能率领他们攻克世界上任何个坚固如铁阵地,可是,这并不代表他就能成为个同样出色统帅。
他能看到敌人阵地上致命要害,却不定能看懂瞬息万变战争态势图;他能够抓住恰当时机投入兵力举突破敌人防御,却不定能够在电子沙盘前,明大势,知进退,做出个哪怕事后看来或许简单得连
因此,当黑斯廷斯如同填鸭子般将三十年指挥经验股脑都塞进他脑子里时候,他并没有和被逍遥子灌输功力虚竹样当时就打通任督二脉,神功大成。除数十种基础战术在脑汁里乱作团以外,就只有点若有若无怎都抓不住领悟。
胖子自家知道自家事。
从本质上来说,自己并不是个合格指挥官。无论是当初在加查林首都莫兹奇指挥第场战斗,还是在玛尔斯跟北方商业联盟拼命,抑或是后来长弓星系率领匪军横空出世,举俘虏汉弗雷,自己其实都从来没有从战术层面真正战胜过对手。
莫兹奇之战,自己是深入敌后干掉斯蒂芬和维克多公爵,让以这两个人为支柱整个集团崩溃。
玛尔斯之战,自己是率领帮超级机甲战士,直接端掉对方指挥部。再加上隆兴会忽然出手,才让北方商业联盟彻底垮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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