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史华兹说法,个充满不婚者社会,他最后这样抱怨道,会纵容“把自私当美德奇怪思想”。
但是史华兹错,单身独居并不等同于公民不再参与自由社会建设。首先,有多项研究表明,单身人士在社区中表现,不像已婚者那样自私。
追随着上几代未婚女性脚步(结果颇令人沮丧),2011年由现代家庭理事会(CouncilonContemporaryFamilies)主持项报告显示,84%从未结婚女性(以及67%从未结婚男性)会向其父母提供实际帮助,相比之下这做已婚女性只占18%(已婚男性是38%)。这个更高比例人群中也包括未婚母亲。推动这项研究社会学家之内奥米·格斯特尔(NaomiGerstel)告诉《纽约时报》:“没有婚姻人,有孩子或没有孩子,更可能去关心照顾别人……让人产生疏离不是孩子,而是婚姻”[4]。
从未结婚女性更可能参与政治、签署请愿书、做志愿者和参加集会。埃里克·克林伯格也说过,单身独居者更有可能参加讲座,参与外面世界,相比之下已婚成年人会更多地把精力放在自己家庭中,他们或许会出席子女学校志愿活动,却不定会参加于自己或家人无益组织活动。
未婚女性向世界贡献这些补偿性能量值得赞赏,并且也和单身女性推动社会运动历史进程相致;此外,它语道破那些中伤女性自私自利言论产生原因——千百年来人们对女性预设期望即为,她们是无私。
在势力强大天主教会鼓励人们早婚中世纪欧洲,人们还有唯可行种出路,那就是进修道院。在16世纪宗教改革之前,许多有钱人家把修道院看作是安置未能出嫁或备不起嫁妆女儿庇护所(或倾倒场)。[5]然而如往常,这是场非常明显交易:如果女性不能奉献给婚姻,那就奉献给基督吧。西欧有些地方还有更激进逃避方法,让未婚女性成为贝居安会士——不避世隐居半宗教性质修女。许多女性选择成为贝居安会士,渐渐地,贝居安会士被视作威胁。在1274年里昂大公会议提交份报告中,奥尔米茨主教布鲁诺(Bruno)指出,贝居安会士很麻烦,因为她们“既逃避对神父服从,又逃避对丈夫服从”[6]。
主教反对更明确地强调女性生活目:她们应该,而且从来都应该舍弃自己为他人奉献,如果不为丈夫和孩子奉献,那就为神父、为上帝、为父母、为社区奉献。旦女性所做事不是为服务别人,就立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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