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初期贸易本质。当时,除日益蓬勃波罗海谷物贸易这个重要例外,欧洲海上贸易几乎全是奢侈品贸易,包括香料、金银、毛皮和高级纺织品,以及后来奴隶和糖。这些货物非常值钱,因而海盗船只要攻击个目标得手,就能有丰厚利润回港。航运成本只占这些产品最终成本小部分,因而,将航运成本降到最低诱因不大:与其节约对大局没什影响成本而可能招来海盗洗劫,不如配置更多船员和许多火炮以提升安全性。
为防海盗而加强武装,结果反倒又助长海上劫掠风。因为每艘商船都配置武器自保,碰上收益不足而又有机会可劫掠他船以补足收益时,每艘船自然而然立即变成海盗船。数百年间,有所改变都是下场玩家,而非比赛。
首先是热那亚人和威尼斯人角逐霸权,然后是西班牙人、葡萄牙人抱走最大奖,接着是荷兰人、英国人以其人之道还诸其身,打败西班牙人、葡萄牙人。(相对,中国、印度、阿拉伯商船较常载运混合货物,包括许多笨重日常食物,且印度洋和南中国海上偶尔才会碰上海盗,因而,船上只配置少量武器。于是,这些贸易商虽然航海、经商本事高超,遇上东来之欧洲人那种武装贸易,根本措手不及而只能任人宰割。)
但渐渐地,种新贸易在欧洲出现,随之出现种新航运业。随着16世纪时荷兰境内城市开始以东欧进口谷物为食,突然间海上出现许多非常廉价、笨重而令海盗看不上眼货物。没有海盗威胁,定期航行于波罗海航路船长,随之得以较不必担心安全;由于谷物、木材等波罗海贸易商品获利空间相对较小,这些船长若不削减成本,根本无利可图。
不久,荷兰人开始建造种名叫fluitschip新船。这种商船速度慢,和其他欧洲船样不适于远航,但比起同样大小船只,它们所需船员数少半,而且由于几乎不用担心海盗,波罗海荷兰船长可以充分利用这种船所容许较低工资开销,增加获利。靠着大队这种船,荷兰人很快就得以挺进欧洲其他水域,蚕食对手地盘。不久,荷兰人主宰几乎欧洲所有非奢侈品海上运输业务,埃及等地方谷物运到南欧几座大城航运路线,也掌控在他们手中。借由掌控民生物资贸易,荷兰人得以顺势成为欧洲大部分港口里势力最大贸易社群。(战时,任何船都成为攻击目标,这时,荷兰人以专为护卫船只而造战船,护送fluitschip商船。以战船搭配专为贸易而造新式商船,至为合理。)
南欧海上强权,由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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