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的得分率高多了(说的就是你——老年病科)。此外,我还记得上学时一位主治医生对我说:选择妇产科是因为它相对容易。“产科病房里只需要做4件事:剖腹产、使用产钳、真空辅助*d分娩,最后把你弄的这一团糟给缝上。”(3)
我中意妇产科的另外一点在于,它是内科和外科的混合——做实习医生的经历启示我,我最好不要有专长。我将有机会在不孕不育门诊和产房里工作——和帮助不能生育的夫妻以及接生婴儿比起来,还有哪个科室能给人更强烈的职业荣誉感呢?当然了,假如过程中遇到差错,这份工作所带来的情感挫折也是最强烈的——毕竟,不是所有鹳鸟都能安全着陆——人生不也是这样嘛,你曾有多嗨,就要忍受多么痛苦的低潮。
事实上,在不断轮岗的过程中,我已经排除了选择其他科室的可能性:太令人抑郁,太难,太无聊,太恶心人。妇产科是唯一一个让我兴奋,并且真的有所期待的地方。
当然了,我是花了几个月才下定决心并正式做出申请的。犹豫不决的原因在于,从18岁决定读医学院后,我就再没做过任何重要的人生决定——而读医学院的最大理由也只是觉得学生会卖的扭扭薯条很有诱惑力。到了25岁,我才迎来人生中第一次严肃的选择,面对《人生抉择》这本大书终于能展开自己的冒险。我不仅得学会选择,还得学会正确地选择。
假如决定了要拿起产钳,就翻到下一页吧。
2005年8月8日,星期一
这是我在产房工作的第一周。接到助产士电话,她说病人DH在产下一名健康的婴儿后突然感觉有点儿不舒服。没人喜欢机灵鬼,但赶到病房后,我发现无需具备神探可伦坡、杰西卡·弗莱彻的头脑,也能知道她“感觉有点儿不舒服”的原因在于鲜血正从*d里喷涌而出。我赶快按下紧急呼叫按钮,期盼某个顶用的人能够快点儿出现,一边心虚地安慰病人一切都会没事的——而此时她正在用血柱不断装饰着我的双腿。
副主任医生赶了过来,对病人进行了PV检查(4),然后取出了一块导致流血的胎盘(5)。异物刚被取出,病人就显得好多了,再输了点儿血后,她几乎完全没事了。
我回到更衣室里,准备换身干净的工作服。这是本周我第三次被别人的鲜血浸湿内裤了,有什么办法呢?我只能扔掉内裤,继续回去工作。这可是CK的,15英镑一条,我感觉自己是越工作越穷啊。
这次血浸得比哪次都深,我发现连自己的小弟弟都被染红了。哎,事情简直不能更糟了——我有可能因此感染艾滋病病毒,而且没有人会相信我是这么得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