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大概在危机来临时也能团结致;如果他们只愿意相信确确实实事实,又能有什意义呢?
可能有人会提出异议,认为至少在某些情况下,依靠协商达成共识也可以有效组织人力,而不定非要通过虚构故事或神话。比如在经济领域,虽然每个人都知道金钱和企业只是人为产物,但它们让众人合作力量却远超所有神o或神圣典籍。如果是某宗教典籍,真正相信这个宗教信徒会说“相信这本书是神圣”;但如果是美元,真正相信美元人只会说“相信其他人相信美元是有价值”。显然,美元虽然只是人类创造出来货币,但全球所有人都愿意接受。如果是这样,为什人类不能放弃所有神话和虚构故事,都用像美元这种协议而成制度或体系来合作呢?
问题就在于,这些协议其实和虚构故事并没有多大差异。虽然宗教典籍和金钱乍看之下完全是两回事,但事实上概念却十分相似。大多数人看到美元钞票,并不会记得这只是种人类协议而成货币。虽然看到只是张绿色纸、印着个死去白人头像,但他们觉得这张纸本身就有价值,而不会提醒自己“其实这只是张没用纸,只是因为别人觉得它有价值,所以可以拿来用”。用功能性磁共振成像技术扫描人脑,会发现如果人看到装满百元美钞手提箱,大脑中兴奋起来部分并不是负责“怀疑”区块(“只是别人认为这很有价值”),而是负责“贪婪”区块(“想要这个手提箱”)。如果是宗教典籍,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人们也是先长期接触那些认为《圣经》《吠陀经》《摩门经》神圣不可侵犯信徒,自己才开始认为这些典籍确实神圣。所以,们学会尊重宗教典籍方式,其实与们学会尊重钞票方式完全相同。
这样说来,实际上“知道某事物只是人类制度”和“相信某事物本身有价值”之间并没有严格区别。很多时候,人类对于这些区别就是不太在意,或十分健忘。例如,如果们坐下来好好进行深入哲学讨论,几乎每个人都会同意“公司”概念也是人类创造虚构故事。像微软这家公司之所以成为公司,并不在于它拥有建筑、雇用员工或服务股东,而在于由立法者和律师所编织而成错综复杂法律概念。但在99%时间,们并不会进行深入哲学讨论,觉得家公司就是个实实在在实体,就像只老虎或个人样。
模糊虚拟和现实界线,有助于达到许多目,从单纯好玩儿到严肃生存都有可能。比如玩游戏或读小说,你至少得有段时间先放下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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