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痛苦,但除非有什神提出要求,否则何必去管别人痛苦不痛苦呢?答案很明显:因为人是社交动物,自己幸福与否,在很大程度取决于与他人关系。没有爱、没有友谊、没有群体支持,谁能快乐得起来?如果过着孤独、以自为中心生活,肯定会感到痛苦。所以,想要快乐,你至少得关心你家人、朋友,以及所属社群里其他人。
说到这里,该如何对待完全陌生人呢?为什不把陌生人杀,拿他们东西来让和部落过得更好?许多思想家都已经提出完整详细社会理论框架,告诉们这种行为从长远来看将会是事与愿违。没有人想活在个陌生人老是被抢、被杀社会里。这种社会不但让人时时面临危险,也无法依靠互信形成互利机制。比如做生意,般来说,商人不会自投罗网拜访盗匪窝,正因为如此,不论是古代中国还是现代欧洲,许多与宗教完全无关理论家都再说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黄金守则。
但们并不需要久远、复杂长篇大论,也能有很自然理由支持人类应该彼此同情慈爱。让们暂时放下做生意这件事。从更直接层面来看,伤害别人也总是会伤害到自己。世上所有,bao力行为,必然始于个人心中,bao力欲望,这种欲望早在扰乱他人平和幸福之前,就已经扰乱自己平和与幸福。人会去偷盗,必然是因为心中先有许多贪婪和嫉妒;人会去杀人,必然是因为心中先有各种愤怒和仇恨。而贪婪、嫉妒、愤怒和仇恨可不是什令人愉快情绪。每当你怒火中烧或满腹妒火,哪能体验快乐与和谐?所以,早在你杀人之前,这份愤怒已经扼杀你心中平和。
事实上,你可能根本不会去杀害那个你仇恨对象,但心中怒火却连烧多年。这种时候,你虽然没有伤害任何人,却伤害你自己。所以,如果说们应该设法克制自己愤怒,最自然考虑就是为自己好,而不是因为什神旨意。与其杀害某个深恶痛绝敌人,还不如从开始心中就毫无愤怒,感受必然更佳。
对某些人来说,如果深信有某个神要求们把另侧脸也转过去,可能有助于遏制们心中愤怒,而这也是宗教信仰对世界和平与和谐重大贡献。但不幸是,对于其他人来说,宗教信仰反而是在煽动他们愤怒,为愤怒找借口,特别是如果有人侮辱他们神或忽视神期望。所以,对于世俗“秩序制定者”这种神来说,信众行为就决定神价值。如果信众安分平和,不管信哪个神,实际没什差别。同样,各种宗教仪式和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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