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的时候,就已经在冒巨大的风险并承担巨大的代价,我们绝不应要求地方文化自我摧毁。既然地方文化提供了完全的平等,就应该有权要求完全的同化。如果移民无法接受英国、德国或瑞典文化里的某些怪癖,欢迎他们去其他国家。
这个争论里的两个关键问题,在于对“移民的不宽容”有不同意见,对“欧洲身份认同”也有不同看法。如果移民确实都抱持令人难以忍受的不宽容态度,那么即便目前支持移民的自由主义欧洲人迟早也会持反对意见。相反,如果多数移民在面对宗教、性别和政治时也展现出自由和宽容,就会让目前这个反对移民的最有力的论点失去力量。
然而,欧洲身份认同的问题仍然有待解决。虽然宽容是一种共通价值,但说到底,要移民到法国的人得接受哪些独特的法国规范和价值观,要移民到丹麦的人又得认同哪些独特的丹麦规范和价值观?只要欧洲人对这个问题还有不同的看法,就很难制定明确的移民政策。相反,只要欧洲人对这些问题有一致的看法,欧盟人口总数高达5亿,要接收(或拒绝)100万难民应该不是难事。
讨论三:移民协议的第三条提到,如果移民确实真诚地努力融入同化(特别是接受了宽容的价值观),那么东道国就有义务将其视为一等公民。然而,究竟得花多长时间,移民才能成为这个社会的正式成员?来自阿尔及利亚的第一代移民,到法国已超过20年,却仍然未被接受为法国公民,他们该感到委屈吗?至于那些祖父、祖母于20世纪70年代来到法国的第三代移民,他们又该怎么想?
支持移m;主义的人通常认为应该迅速接受这些移民,而反移m;主义者则希望有更长的观察期。对于支持移m;主义的人来说,如果第三代移民仍未被视为平等的公民,这是东道国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如果由此引发了紧张局势、敌意甚至,bao力事件,东道国只能怪自己的偏见惹事了。在反移m;主义者眼中,这种过高的期望正是问题的一大来源。移民就应该耐心地等着被别人接受。如果你的祖父、祖母移民过来才短短40年,你现在就因为觉得自己还没被当成当地人而上街吵吵闹闹,那显然是你的问题。
这个讨论的根本问题,在于个人和整体对于时间长短的感受不同。从人类整体的角度来看,40年并不长。想要期望社会在几十年内完全吸收并接纳某些外来的群体,无异于缘木求鱼。历史上确实有一国文明将外国人同化、视之为平等公民的例子,例如,罗马帝国、伊斯兰哈里发、中国和美国,但这些转型都花了几个世纪,而不是短短几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