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庭活法典”,大伙都这亲切地称呼他。
凭借着这股聪明劲,他职位升再升,从最先开始记录员,到书
“怎啦,想呢?”安玫环着福兰脖子,在他耳边轻轻呵着气,“如果现在就去小房间,可是要钱哟。”
“现在可不成,下午还要工作。”福兰掏出枚刻着天坪黑色胸徽,得意地朝安玫晃晃。
安玫睁大漂亮绿眼睛,兴奋地用身子大力蹭着福兰,“你升到检控官呢?”她尖叫着。
“现在还只是见习,不过再打上几场官司,相信离正式也不远。”福兰自信炫耀道,感染着安玫喜悦,他心里也暖和得很。
毕竟在利益至上费都,真心为他祝福,也只有这个姑娘。
无忧生活半年。
如果不是卖掉父亲遗留下来块琉金画框,福兰还真拿不出货款。
把小羊皮袋系在腰间,福兰找个靠墙空位,点上杯啤酒,朝还在看着他窃窃私语商人们遥遥举杯示意后,小口小口地抿起来。
“爵爷,几天没见啦。”有谁附在福兰耳边腻声唤道,某条滑腻东西在他耳垂上飞快舔下。
吓跳,差点把酒杯打翻福兰才发现,个金发年轻吧女无声无息地站在他身后,笑得像只狡猾小猫。
福兰家族,是从很早以前,就开始衰败贵族世家。
从祖父子爵,到父亲男爵,当传到他时,除最低等勋爵头衔,家族中再也没有任何产业。
这也是他卖掉祖宅,搬迁到老区居住原因。
亏对律法颇有研究父亲生前写有大量笔记,熟读这些福兰才在位远亲帮助下,勉强在法院找到工作。
从十六岁到二十三岁,七年时间里,福兰已经将法典背得滚瓜烂熟,也积累大量经验。有时候,些资深法官在庭上还得靠他悄悄提示下律法条文内容。
这是个充满活力姑娘,两只如最上等玛瑙般绿眼睛总是忽闪着使人爱怜,微小淡淡雀斑点缀在鼻梁周围,让整个人更加俏皮起来。“安玫,别吓唬人。”福兰没好气地挥挥手,掏出手帕将刚才溅在袖口啤酒擦拭干净。
“咦?好漂亮呀。”安玫飞快地抢过手帕,仔细看看上面百合花纹和蕾丝绣边,然后堂而皇之地放入自家腰包。
福兰无奈地耸耸肩,在这只小野猫面前,不能拿出任何精致点东西。
镶嵌银箔鼻烟盒、造型漂亮打火机、别致领扣……不知多少小玩意,就这换主人。
这种近乎打情骂俏抢劫,是他和安玫经常玩耍种小游戏,也是两人熟稔象征。福兰也挺乐意用这种方式,送她些小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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