辆破旧马车停在福兰面前,“爵爷,您要去哪里?”马夫恭敬地说道。
对这位贫穷得连私人马车都没有,沦落到在老城区居住勋爵。在这里讨生活人们有着善意宽容。毕竟在自己身边有位真正贵族居住,总归是件让人觉得自豪事情。更何况这位爵爷彬彬有礼,有着不同于平民教养和风度。
“去金鹅酒馆,麻烦您。”福兰拉住车厢外提手,跨
每次被害者携带贵重物品都没有丢失。
他知道,那家伙又出现。
午夜屠夫,这是巡逻队内部,对那家伙称呼。
※※※※
也许费都比起千塔圣城安诺,少丝神秘和美感;也许费都比起永恒王都坦丁,逊几分庄穆和大气,但哪怕是游历最广泛流浪诗人,都无法否认,不夜城费都是他们见过,最奇妙城市。
当男人扬起直藏在身后手时,那把尖刀在灯光下闪烁寒光,叫玛茉儿媚眼迷离双眸,变得惊恐绝望。
难以抑制剧痛将所有思绪与感知撕扯得粉碎,很快,她就什也不知道。
巡警队探长莱姆骑士,是在清晨接到报告。
灰白色雾气让绿玛瑙广场显得憔悴,这座有些年头老广场,此刻被队巡警骑兵封锁。不时有早起居民,好奇地探过来想知道发生什,马上被士兵们斥退。
莱姆慢慢揭开盖在尸体上黑布,那具无头身体呈现在他面前,是个身材非常不错姑娘。
阴霾冬天寒意似层重雾拥抱着整个城市,天也灰蒙蒙看不到阳光,厚重黯淡云层在中午时分终于破开口子,持续数天阴雨在休息半日后,又淅淅沥沥地织出银丝般雨幕。
福兰·弗莱尔站在公寓石砌门厅里抱怨着鬼天气,这是个身体修长年轻人,嘴总是紧紧抿成条薄线,与头发同是棕色瞳孔让他显得略微冷漠。
按俗语里词来形容,就是天生“冷脸子”。
“弗莱尔啊,是个俊小伙,就是看上去太酷些。”不少姑娘都这说。
坏天气让费都交通业出奇紧俏,辆辆载着客人马车川流不息,车轮将坑洼泥水绞得飞溅,马车夫奔放操纵着车子躲开各种障碍,在不算宽敞道路上飞飚。
因为寒冷,血液还没完全凝固,将潮湿路面染上层粘稠稠红色。
“赶快查明她身份。”莱姆吩咐着下属,顿顿后,他看着那条放荡裙子补充道,“去酒吧和流莺街问问,有谁失踪。”
将从尸体上找到钱袋掂掂,听着意奥与铜子碰撞清脆响声,莱姆低声咒骂几句。
每次都残缺肢体。
每次尸体切口都整齐毫不凌乱。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