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ofAmerica)——会不惜切代价来打压希拉洛斯及其技术。当拉里·埃里森和另位投资人开始接触博伊斯,请他代理希拉洛斯时候,那是博伊斯所解到他们最关注事情。换句话说,博伊斯任务不仅仅是起诉富兹,而是要调查他是否与奎斯特和实验室集团站在起。实际情况是,在那个阶段,希拉洛斯还没有进入任何家公司视野,而尽管富兹生平直丰富多彩、充斥阴谋,但无论如何都与那两家公司没有任何联系。
希拉洛斯提起诉讼两个月后,约翰·富兹雇来为自己辩护律师事务所柯克尔和范·内斯特(Keker&VanNest)给博伊斯发几份文件,费很大周折反驳希拉洛斯指控。其中之是麦克德莫特律师事务所记录管理员布莱恩·麦考利(BrianMcCauley)份证词,声明经过对律所记录和电子邮件系统彻底检查,表明约翰或其秘书均从未接触过希拉洛斯文件。证词附件详细展示麦考利如何步步达成他结论。但在五天后份回复中,博伊斯反驳这份文件是“自作证”,“并非……非常具有说服力”。
理查德·富兹试图直接向希拉洛斯董事会申诉,向董事会成员发送几封邮件。其中封邮件附有伊丽莎白儿童时照片,提出两家人从前友好相处,已经认识很久。另封邮件中,他放个文件夹,其中包括他与他专利律师来往全部电子邮件复印件,这些电子邮件产生结果是他在2006年4月专利申请,他以此表明,该专利是源自他自己工作。他还提议与董事会当面会晤。他收到唯回复来自博伊斯,回复说希拉洛斯“很困惑”,他怎会认为那些电子邮件能证明什。
尽管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约翰·富兹有希拉洛斯指控行为,但博伊斯计划利用约翰个人历史上某些事情,来给法官或陪审团脑海中播下怀疑种子。
1992年,约翰刚从法学院毕业,他在父亲和位大学好友之间担当联络员角色,好友在世达律师事务所(Skadden,Arps,Slate,Meagher&Flom)工作。他给约翰大堆世达账单文件,准备转交给他父亲。当时,理查德·富兹正与世达客户、重型设备制造商特雷克斯集团(TerexCorporation)处于法律争执中,他告诉个国会委员会,说该公司向伊拉克出售飞毛腿导弹发射器,该公司起诉他诽谤。即使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二十年,诽谤案早已尘埃落定,法院没有发现约翰有任何做错之处,但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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