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尔,伊丽莎白的母亲,拥有她自己足堪自豪的家族背景。她的父亲是一位西点军校的毕业生,20世纪70年代初期,作为五角大楼的一名高阶*员,他策划并执行了从征兵制军队到完全志愿服役制军队的转型。达奥斯特家族(Daousts)的先祖可以一直追溯到拿破仑的最高战地将领之一,达沃特元帅(maréchalDavout)。
但还是伊丽莎白父亲一方家族的成就引爆和抓住了人们的想象。克里斯·霍姆斯[1]可以确保的是,不仅告知他的女儿家族先辈们所取得的巨大成功,也告诉她家族后辈们的失败。他的父亲和祖父都过着铺张但错误不断的生活,婚姻混乱,跟酗酒
伊丽莎白·安妮·霍姆斯(ElizabethAnneHolmes)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想成为一名成功的创业家。
7岁的时候,她开始设计一个时间机器,在笔记本上画满了详细的工程图样。
9岁还是10岁的时候,在一次家庭聚会上,她的亲戚问了她每个男生和女生早晚都会被问到的问题:“长大以后,你想做什么?”
伊丽莎白毫不迟疑地回答:“我要做一个亿万富翁。”
“为什么不做总统呢?”这位亲戚问道。
“不,总统将会娶我,因为我会拥有10亿美元。”
这些并不是一个孩子随便说说的话。根据一位见证了这一场景的家族成员所说,伊丽莎白是极其严肃、斩钉截铁地说出这些话的。
伊丽莎白的雄心得到了父母的鼓励。克里斯蒂安·霍姆斯(ChristianHolmes)和诺尔·霍姆斯(NoelHolems)对他们的女儿有很高的期望,这根源于卓越的家族历史。
在父亲这一边,她的传承来自一位匈牙利移民查尔斯·路易斯·弗莱施曼(CharlesLouisFleischmann),他创建了一桩兴旺发达的生意——弗莱施曼酵母公司(FleischmannYeastCompany)。公司的非凡成就让弗莱施曼家族在进入20世纪之际成为美国最富有的家族之一。
查尔斯的女儿贝蒂·弗莱施曼(BettieFleischmann)嫁给了父亲的丹麦裔医生,克里斯蒂安·霍姆斯(ChristianHolmes)。他是伊丽莎白的高曾祖父。在妻子富有家族的政治和商业关系的帮助下,霍姆斯医生创建了辛辛那提总医院和辛辛那提大学医学院。所以当然有可能伊丽莎白不仅遗传了创业基因,也遗传了医学基因,对于云集在斯坦福大学附近沙丘道(SandHillRoad)上的风险投资家而言,这确实变成了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