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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从政:为寡头们工作(50—53岁)(6 / 17)

就在孔子这个时期,晋、郑这几国不

下。

次是在孔子16岁时(鲁昭公六年,公元前536年),郑国“当国”(国务总理,犹如鲁国季氏担任大司徒)子产下令“铸刑书”,就是把若干刑法条文铸造在件青铜器上。

当时列国都不习惯这种搞“成文法”行为,批评意见很多,晋国大贵族叔向和子产是好朋友,还专门写信批评子产,大意是说:搞好政治,主要靠正面教化,劝人向善。如果发生什案子,大家开会分析讨论就行。而你现在把刑罚都定出来,还向社会公布,这正好是鼓励人们用法条互相争斗,也就没有敬畏之心

子产回信先是致谢,又为自己解释说:太长远事情也考虑不到,但眼下是为救急,“救世”,您意见虽然不能采纳,还是要牢记您恩惠!

第二次是在孔子39岁时(鲁昭公二十九年,公元前513年)。晋国执政两位卿——赵鞅和荀寅,也铸造个“刑鼎”。这个鼎是用铁做,那时铁应该比青铜还贵,这些铁是向全国贵族封邑均摊征收。鼎上铸刑法条文,却不是这两人编写,而是三十五年前去世范宣子(名士匄),他也曾长期担任晋国执政卿。据说孔子也很不看好晋国这次铸刑鼎,说这样反倒会引起乱子。论调和当年叔向批评子产样。

郑国和晋国这两次发布法律条文,都没有保存下来。有现代学者推测,说这是战国“变法”先河。因为战国时期列国变法,般都要颁布成文法典,最早是李悝在魏国搞变法,颁布《法经》,那是孔子之后近百年事。

但是如果们对春秋历史解得多些就会知道,郑国、晋国这次所谓公布法律,和战国变法制定法典不是回事。为什?因为战国变法,制定成文法大前提,是国君搞君主集权,把贵族势力压制下去,要直接统治全国老百姓(以前都是由贵族直接统治),这就要有套很具体法律给地方官们用,不能让*员随意判案。

但孔子那时还不行,那时列国还没搞君主集权,都是大贵族寡头协商“共和”治理国家,他们不会给老百姓制定法律,靠贵族或管家口头裁决就足够

那晋国和郑国为什会出现最早成文法?

因为这两国特征,都是几家大贵族世袭垄断国家政权,郑国是七家,晋国是六家。这些大贵族之间为争夺权力、地产,矛盾越来越激烈,有时是宫廷政变,有时会升级成内战。范宣子和子产制定法条,是用来规范贵族之间秩序,主要是防止有人多吃多占引发矛盾,也防止有人反目动手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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