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还是他父亲的去世?
“嘿,你在那儿想什么呢?”我轻声问道。
他转头看着我,笑容有点腼腆。“哦,我刚在想收入不平等的问题。”他说。
我了解到,那是贝拉克思维活动的方式。他的注意力集中在重大的抽象问题上,总感觉自己能够为之做些什么。不得不说,这很疯狂,对我来说十分新鲜。我的朋友圈子都是些好人,他们也关心重大的事情,但主要精力还是放在如何发展自己的事业、让家人生活得更好上。贝拉克跟别人不一样。他会处理自己生活中的日常需求,但同时,尤其在晚上,他的思绪就会漫游到更广阔的领域。我们两人的大部分时间,当然还是花在工作上,在盛德事务所豪华而安静的办公室里。每天早晨,我都甩掉睡意,恢复我作为初级律师的精神状态,尽职尽责地处理我那一大摞文件,还有我从未见过面的公司客户的各种需求。而贝拉克则在大厅另一边的一间公用办公室处理他的文件,欣赏他才华的合伙人与他越来越亲近。
我依然觉得不太得体,因此坚持认为我们应避开所有同事的视线,发展地下恋情,虽然这不怎么行得通。每次贝拉克来我的办公室时,我的助理洛琳都会向他会心一笑。我们在第一次接吻后不久,首次在公共场合约会就被撞了个正着。那天晚上,我们先去了芝加哥艺术学院,然后去水塔商厦看斯派克·李[3]的电影《为所应为》,在排队买爆米花时,我们碰见了事务所级别最高的合伙人之一纽特·米诺和他的妻子约瑟芬。他们热情地跟我们打招呼,甚至还有点赞许的意思,对我们在一起的事没有作任何评论。无论如何,我们确实在一起了。
那时候,我感觉工作是件让人分心的事,是我们要见到对方前必须要做的事。在办公室之外,贝拉克和我聊起来就没完,我们穿着T恤和短裤在海德公园悠闲地散步,在一起吃饭会吃上几个小时,却感觉时间过得飞快。我们讨论史提夫·汪达每一张专辑的优点,然后接着讨论马文·盖伊[4]。我对贝拉克着了迷。我喜欢听他缓慢的声音,喜欢看他在我讲了一个笑话后变得柔和的眼神。我也开始欣赏他从容的步态,他从不赶时间。
我每天都会有一点儿小发现。我是小熊队的粉丝,他喜欢白袜队。我喜欢麦卡洛尼芝士意面[5],他受不了它的味道。他喜欢看黑暗的、有戏剧性的电影,我喜欢看浪漫喜剧。他是个左撇子,写得一手好字;我习惯用右手,字写得潦草难辨。在他回剑桥市[6]之前的一个月里,我们似乎聊了各自的所有记忆和零散的思绪,从小时候干的傻事、少年时犯的错误,到各自之前谈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