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谁,很有名吗?”
“那是很久以前事,西尔维斯特。阿布·洛夫特斯是全城最厉害警察,比别警察
粉笔似。马库斯见他们理理西装,眼睛始终盯着黄房子。秃头男指指亮灯卧室窗户,两人快步走向前门。终于有客人来拜访儿子啦!
他们也像马库斯样翻过栅栏,而不是走大门。像他样,他们也发现走草坪动静会比走石子路小得多。马库斯又把望远镜对准卧室。儿子已经不见。他大概也看到他们,准备下楼给客人开门。马库斯把望远镜对准前门,两名来客已经登上台阶。天色太暗,马库斯没看清究竟是怎回事。但他听到有什被砸坏,接着门就开。马库斯屏住呼吸。
他们……竟然破门而入。是贼!
他们应该听别人说过这房子没人住吧。总之马库斯必须提醒儿子——他们如果是坏人怎办?马库斯跳下床。该把妈妈叫醒吗?还是该打电话报警?打通该说什?难道说他用望远镜偷窥邻居?要是他们为抓贼去那儿采集指纹,他们就会找到马库斯指纹!还会找到那家儿子d品,那样他就会坐牢。马库斯站在房间中央不知所措。然后他发现对面楼卧室里有动静。他又举起望远镜。是那两个人,他们进卧室,在里面东翻西找,扫荡衣柜和床底。他们……居然带着枪!马库斯下意识地后撤步,因为那个高个子卷发男人走到窗前,检查窗户有没有关紧,同时望向窗外,目光恰好与马库斯相接。儿子肯定躲起来,但他躲在哪儿呢?他好像已经把装d品包裹放回暗格,但那地方可容不下个人。哈!他们才不可能找到儿子呢,他对自己家可比他们熟悉多,就像越南士兵比美国人更熟悉丛林。他唯要做就是保持安静,像老鼠样安静,像马库斯自己样安静。儿子会平安无事。他可不能出事啊!亲爱上帝啊,请保佑他平安。
西尔维斯特把卧室扫视遍,挠挠裸露头皮,这块头皮呈月牙形,掩映在黑色卷发当中。“该死,博,他肯定在这儿!敢说昨天这儿窗户都没亮灯。”他跌坐在粉色毛毯箱上,把枪插进肩头皮套,点起香烟。
小个子金发男人站在房间中央,依然枪不离手。“感觉他就在这儿,藏在某个地方。”
西尔维斯特挥舞着香烟。“别激动,他应该是来过又走。两个卫生间和另间卧室都检查过。”
金发男子摇摇头。“不,他就在房子里某个地方。”
“别傻,博,他又不是鬼魂,只是个走运菜鸟而已。到现在还算走运。”
“可能吧。但可不会低估阿布·洛夫特斯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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