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让你加入乐队。’”之前皇后乐队曾做过叉骨骨灰乐队[45]暖场,那支被定义为前卫布鲁斯摇滚乐队以拥有两位主音吉他手而闻名。也许灵感来自于此,又或许更可能是,弗雷迪感觉布莱恩相对静态不及以前克里斯视觉映衬效果。谈到个人演奏方面,“布莱恩吉他技术比强”,切斯尼说,“但想在表演感觉上更好点”。因为克里斯自己没有吉他,他不得不借用“绝世红”试音。“简直是噩梦。”他承认说。由于用不习惯这把自制吉他超大琴颈和特殊指板,切斯尼想要正常演奏十分困难。“弗雷迪能考虑带玩还是挺好。”他笑。
不久之后,切斯尼就离开伦敦去念大学。在美国待段时间后,他回到英国,正好避开朋克风潮。随后他进入视频和电视广告制作行业,同时也涉足翻唱乐队、临时演出,并为佩西·斯莱吉和本·E.金等歌手做过音乐伴奏,直和音乐界有所联系。在与皇后乐队那次不甚成功试音之后,直到1987年他才会再次与弗雷迪相遇。
1971年7月2日,“随和迪肯”在萨里郡所大学完成加入皇后乐队后首次演出。他没有任何“不和谐行为”令乐队感到尴尬,而且作为个学生,也不会因白天需要工作受到束缚。他贝斯演奏非常出色(克里斯·切斯尼回忆说,迪肯面试那次个节拍都没有弹错),在电子设备方面专长更是额外好处。不过还有比这些更重要。罗杰·泰勒观点是,“们三人太熟悉,各个都锋芒毕露,们觉得他特别安静沉稳,比较适合融入而且不会引出太多事端。”迪肯后来也对位记者说过:“们争起来时候,吼次数远少于其他几个人。”
约翰·安东尼被邀请来观看皇后乐队新面孔。“去看他们和约翰起排练。老实说,觉得他有点不伦不类,”他说,“他总是让想起七十年代电视喜剧《求求你先生!》(PleaseSir!)里个角色。剧里有个校园恶霸见谁都欺负,他身边跟着个怂恿滋事帮凶,总是叫着‘来啊!来啊!’约翰·迪肯就长那样。”当时,安东尼正准备与三叉戟录音室工程师罗宾·杰弗里·凯博、罗伊·托马斯·贝克成立自己公司——海王星制作公司(NeptuneProductions):“告诉皇后乐队,接下来九个月已经预约给其他乐队当制作,但真想和他们起合作点什。”
与此同时,约翰·迪肯跟着去康沃尔,继续他新人历练。乐队在德文郡租间小屋,在郡里演十场。有时候,演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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