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可以生几个孩子,不如规定一个女人可以生几个孩子,这样就既不影响计划生育的实施,又解决了不想结婚但想生育的人的问题。
有一次我碰上徐静蕾,跟她聊了聊她在国外冻卵的事情。她是暂时不想生,但是想把她的卵子保留在生命的巅峰期,所以她在国外冻卵。因为国内明确地规定,不允许给没结婚的女人做冻卵或实施其他生育辅助技术,如人工授精。这个更没道理,比不批准单身女人生育更没道理。
选择冻卵这种生育辅助手段的女人,她有可能将来还会结婚,她想留下自己生命力最旺盛时期的卵子,为什么不可以?不允许给没结婚的女人做冻卵这样的规定既不合情也不合理,侵害了女性的生育权。希望相关部门和制定政策的人,要正视女性的生育权问题。女人有权利决定自己生不生育,生几个孩子,以及用什么样的方式生孩子。无论是现在就生,还是将来再生;单身时生,还是结婚后再生,这些选择都属于应当得到保障的女性生育权的范畴。